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钮文新:国企改革不能上行下效

文章导读: 在改革的问题上,地方官员怕出错,于是就相互观望,尤其要看中央怎么做,中央一旦动作,地方则一哄而起,并美其名日这是“和中央保持一致”。

国企改革不能上行下效

钮文新

在中国有个老毛病:上行下效。尤其是在改革的问题上,地方官员怕出错,于是就相互观望,尤其要看中央怎么做,中央一旦动作,地方则一哄而起,并美其名日这是“和中央保持一致”。典型的案例是,当年国企改革搞“抓大放小”,这本来是在中央层面针对央企所制定的政策,结果却演绎成层层“抓大放小”。到了县市一级也在“抓大放小”,结果是“既没有大的可抓,也没有小的可放”,或者是“拼命抓小”。这个过程,大大延缓了国企改革的进程。

与之相对,央行开始出售央企的股份,对央企的部分资产实施股份制改造。而这件事被一些地方政府演绎成“大甩卖”、甚至“白送”,从而使得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也埋下了腐败的祸根。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

这句话必须要正确认识。改革过程中,“必须搞好”的国有企业是关乎“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是“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的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起支柱作用的企业。这样的企业,国家必须牢牢地控制在手里,这不仅是共产党执政的需要,同时也是国家安全的需要。但是,这件事有中央层面的掌控就够了,而无需地方政府层层仿效。

地方国企改革必须按照“地方国企改革的原则”,一省一策、一市一策的方式,按照市场化原则,让地方国有企业、不牵涉“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更加充分地市场化,真正变成市场竞争中的“平等主体”。这恐怕也是中央提倡“混合所有制”的要义所在。

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中,也特别提出,进一步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出台分类处理的政策措施,地方政府拿出本级国有企业部分股权转让收益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专项用于支付必需的改革成本。充分利用各类资本市场,大力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并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层、技术骨干、员工出资参与本企业改制。

由此可见,此次国企改革一个重大特点就是:中央和地方国企改革思路完全不同,需要分而治之。中央一级要抓的是“安全与命脉”,要改的是“治理机制”;而地方国企则需要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强化企业活力。因此,此次地方国企改革更具有突出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它需要同时解决三大问题:第一,通过出售股权,减低地方政府负债率;第二,让国有企业变成真正的市场主体,铲除国企躺在政府身上吃饭的问题;第三,解放生产力,为地方经济拓展潜在发展空间。

据报道,目前已有20个省市完成国企改革方案,涉及资产6.7万亿元。如果,这笔国有资产真正按照市场化的方式完成变现,将意味着地方政府因此而获得30至60万亿元的收入,相对于20万亿元的负债安全,不仅不成问题,而且还会有更多的实力用于民生保障。所以,现在关键问题不是地方经济实力的问题,而是如何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确保改革成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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