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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开枪(4)

文章导读: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张兵|北京报道   9月21日上午,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二十里村一户村民因政府修路占地纠纷,与前来处理紧急情况的警察发生冲突。警方开枪致村民王树杰死亡,并击伤其父腿部。对于警察开枪原因

我国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的15种情况

●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结伙抢劫或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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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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