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没收诺贝尔奖
有的国家使出浑身解数为本国人士争取诺贝尔奖,也有国家对此并不认可。
2003年,伊朗人权律师艾巴迪女士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她是第一个获得这项殊荣的伊朗人以及穆斯林女性。
然而时隔6年,伊朗政府没收了艾巴迪的诺贝尔和平奖。
获知此事后,挪威外交大臣斯特勒在一份书面声明中说:“奖牌、证书以及艾巴迪的一些个人物品已经被政府转移出艾巴迪银行中的存储箱。这种行为让我们感到震惊和难以置信。这是诺贝尔和平奖创设108年以来第一次被国家没收。”
事后,艾巴迪表示,不只她的诺贝尔和平奖被没收,德黑兰法院还以她积欠诺贝尔奖金的税金为由,冻结她和丈夫的银行账户。艾巴迪说,依据伊朗法律,诺贝尔奖之类的奖金是不必缴税的。
无奈之下,艾巴迪随后离开伊朗,前往伦敦。
历史上,在政府的压力之下放弃领奖的有1938年诺贝尔化学奖得主生物化学家理查德·库恩、1939年诺贝尔化学奖得主阿道夫·布泰南特和1939年诺贝尔医学或生理学奖得主杰哈德·杜马克。这三个德国人之所以未领奖,是因为受到来自希特勒执政时期的德国政府的压力。后来,他们都得到了证书和奖章,但是没有得到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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