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没钱也要申报
高昂的腐败成本,令新加坡官员们望而却步。
早在1990年,新加坡商业事务局前局长格林奈因两项“说谎罪”被判入狱3个月,并开除公职,永不录用。有媒体计算,他不仅失去了每月2万新元的职位津贴,同时被取消了50万新加坡元的公积金和30万新加坡元的退休金,腐败成本在当年就超过了80万新加坡元(约合400万元人民币)。
在反腐机制上,新加坡建立了公务员的终身财产申报制。与此同时,新加坡设立的贪污调查局,拥有警方调查的所有权力。在执行重大任务时,该局可动用武力搜查任何地方、任何账目。公务员被发现有贪腐行为,将面临最高10万新加坡元的罚款、最高7年徒刑的处罚。
一位在新加坡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士笑言:“从成为公务员开始到离职,公务员几乎时刻被监控着。”每名公务员在初次上任及以后的每年7月,都必须重新申报财产情况。
除了个人的不动产、银行存款、法律允许的股票、债券投资等,一定价值的珠宝首饰、家用设备、古玩等也要申报。此外,还需申报配偶等家庭成员的财产状况。
更加严格的是,不仅有钱要报告,没钱也要及时向上级汇报。每名公务员在初任公职时,都需要签署一份声明书,声明他没有财务方面的困境。如果一名公务员未担保的债务超过其3个月的薪资,或者面临破产程序时,要立即告知所在部门的常务秘书长。公务员如果真的陷入财务困境,就可能会面临革职的纪律处分。
“如果有财务困难,大家可能就会觉得他经受诱惑的能力比较弱。”上述人士表示,即使眼下没有贪污受贿行为,但未来可能会为了摆脱困境而收取好处。
新加坡还明确规定,公职人员不得收受礼品:因为退休而要接受下级所赠的礼品必须申报,且所受礼品不得超过50美元;如果接受属下人员的款待活动,则必须报告款待的时间和地点,款待活动必须适度,不能超过款待者每人月工资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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