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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首度就“流动性比例”开罚单

近日,“流动性比例低于法定要求”首次出现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示的银行业罚单中。

今年4月19日和23日,上海银监局先后公布,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西班牙桑坦德银行上海分行因上述原因被出具罚单。接近监管的人士表示,这是“三三四十”现场检查以来,监管首度就流动性比例问题开出罚单。

监管严查流动性指标

从两张罚单的主要违规事实描述来看,监管对于流动性比例的监测和监管已经精细到具体日期。上海农商行因“2016年1月、2017年1月,该行流动性比例低于法定要求”被罚,西班牙桑坦德银行上海分行因“2017年8月3日,该分行人民币流动性比例低于法定要求”被罚。

上述人士说,现在的监管技术可以查到任何时点的主要监管指标数据。而银行的流动性比例问题,关乎银行的安全运行,是银行经营的生命线,任何一家银行的行长都应每天关注这一指标。对流动性比例的监管是现场检查的一部分,监管部门也会一直保持高度关注。

作为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指标之一,流动性比例是流动性资产余额和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值。目前,按照监管规定,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截至2017年末,商业银行整体流动性比例平均在50%左右。其中,民营银行流动性比例接近100%,外资行流动性比例约68%,其他几类商业银行均维持在50%左右,远高于监管指标。

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压力增大

近年来,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备受监管关注。早在2009年,原银监会即出台了相关指引性文件;2014年又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5年、2017年对该办法进行两次修订。按照监管部门此前安排,最新修订版本应已完成意见征求。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尽管两家机构因流动性比例低于法定要求被罚,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两家机构已经出现流动性风险,更不意味着银行业出现了流动性风险。从目前情况来看,流动性比例低于红线,一般是偶发因素导致某个时点出现不合规的现象,当然机构也存在一些流动性管理上的瑕疵。

据了解,银行进行流动性管理,需要预留超额准备金,包括头寸,每天的管理都需要符合监管规定。流动性短期出现问题,可能是工作人员没把握好头寸,分支机构放贷没有与牵头总行沟通好,或者受月末或者季末因素影响等。

业内人士说,判断机构是否出现流动性风险要结合各项指标综合评估。流动性比例出现问题,一般是流动负债比较多,较大可能是总负债里存款较少。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赵亚蕊说,在强监管背景下,银行面临回表压力,资产、负债和期限匹配可能出现问题,使流动性承压。小银行对负债端的补充很依赖同业负债或同业存单,不像大行具备较大存款优势。现在由于监管对同业的限制,这些银行过去在资产配置时是长期配置,但负债端都是同业存单这类短期资产,负债端与资产端的期限错配,就会出现流动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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