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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行业不妨预警式监管

文章导读: 强化对新兴行业的监管是社会共识,但采用什么样模式的监管才有效率和公平,却是一个仍待思考的问题。

近期引发舆论热议的诸多问题,多出现于新兴行业。强化对新兴行业的监管是社会共识,但采用什么样模式的监管才有效率和公平,却是一个仍待思考的问题。

先来看物流快递业。物流快递业是电子商务的“最后一公里”,随电子商务而兴起,发展迅速,它与传统的邮政快递服务模式完全不同。然而,近年来,快递业连发了一系列问题,如暴力分拣、售卖客户信息、监守自盗,现在则爆出了导致1死多伤的“毒快递”恶性事件。再来看家政业有关的新产业。近年来,“月子会所”在大中城市有“遍地开花”之势。据媒体报道,今年年初,常州一家月子会所内7名新生儿接连感染重症肺炎,甚至被下发病危通知书;去年12月,武汉一家月子会所的护理人员将生理盐水和医用酒精搞混,用浓度为95%的酒精清洗婴儿口腔,宝宝确诊口腔黏膜受损和扁桃体发炎化脓。

几乎在所有发展迅速的新兴服务行业中,都可以看到高速发展背后隐藏的巨大市场风险甚至是公共安全风险。新兴行业与传统或成熟行业之不同,在于新兴行业的“暴利动机”强,引发社会资金盲目跟进,更容易受恶性市场竞争之阻击,导致服务质量雪崩式下降。

在对传统或成熟行业规制的法律体系日趋完善而调整新兴行业行为规范的法律迟迟不到位的情况下,管理部门多采用突击检查、停业整顿等传统“事后监督”模式。针对“大浪淘沙”式的粗放竞争的新兴行业,应把握其特点,创新思维,开辟预警式监管模式,以便能提前介入问题进程,从而在还没有上升为恶性问题之时就能引导问题的良性自愈。

预警式监管模式属于管理部门和行业的互动,对已经偏轨明显和已经不被行业合理认可的行为,应提前作出警示和干预。当然,要进行有效的预警式监管,还应明确监管主体,监管主体长期不明,或监管主体之间职责不清,也是监管失效或失能的重要原因。

(原文刊于12月25日《广州日报》,有删节。原题为《对新兴行业不妨多些预警式监管》)

《 人民日报 》( 2013年12月26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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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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