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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政策出了啥偏差

文章导读: 时下中国,百姓最关心、最苦恼、最闹心因而也最不满意的事情之一,就是房价太高,涨得实在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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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张记明

詹国枢

时下中国,百姓最关心、最苦恼、最闹心因而也最不满意的事情之一,就是房价太高,涨得实在离谱。

为什么房价太高,涨得如此离谱呢?根本原因在供求失衡。房屋供给太少而购房需求太强烈,当然价格就涨上去了。这是一个经济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是否还有别的原因呢?当然是有的。原因之一,是我们的住房政策出了偏差。

出了啥偏差呢?最大偏差就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相当多的政府领导都认为,房屋就是一种商品,只需放到市场中去自由买卖,让价值规律发挥作用就行了。政府不必操心也不用再管了。

这样一种相当普遍却很不正确的观念,导致我们的住房政策出了偏差。

房屋是商品吗?毫无疑问,当然是的。然而,它又不仅仅是商品,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房屋也不完全是商品。在我们这样一个土地所有权属于公有、奉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房屋就更不仅仅是商品,而且也是政府必须承担责任向一些低收入民众提供的公共产品。

也就是说,国家和政府,作为维护全体公民利益的组织和机器,有责任也有义务为我们的广大民众提供可以遮风挡雨的住房,拥有“居有其屋”的权力。

“居有其屋”,这是多少中国人祖祖辈辈梦寐以求的美好理想啊。可是,“居有其屋”,到底是拥有自己的房子,还是住上租来的房子呢?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遗憾的是,长期以来,不但一些民众对此没弄明白,就是一些政府领导也把这一观念给误读了。大家都以为,“居有其屋”嘛,就是要拥有自己的一套屋子,而且是产权属于自己的屋子。

可能吗?不可能,根本不可能。就是搞了几百年市场经济、民众整体收入已经相当高的西方发达国家,也不可能。在那里,也有相当数量的人居住在租来的房子里。尤其是收入比较低,一时甚至一辈子也买不起住房的百姓,住的都是租来的房子。

百姓误读“居有其屋”不要紧,一时买不起,以后再买就是。但政府也把“居有其屋”解读为让百姓个个都拥有住房,那就要出大问题了。

问题之一,民众怨声载道。

本世纪初,随着房屋市场化在全国全面推开,各级政府并未相应建立住房保障体系(一些领导人那时脑子里恐怕连这一概念也没有)。这就把本应属于政府的责任,一股脑儿全推给了市场。相当多的低收入民众看到房价一个劲儿猛涨,自己或许一辈子也根本无法实现“居有其屋”的理想时,政府又没能为他们准备相应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和廉租房),民众的不满和怨声载道,便是无可避免的了。

问题之二,间接推高房价。

观念错误和政策偏差所产生的误导,把本应依靠保障性住房解决问题的千千万万人群,也推进了购房大军之中。这些人几乎倾其全家甚至全家族之力,再依靠银行按揭,拼命去抢那一碗本来不是自己该吃的饭,结果使得中国的住房需求变得非常强烈,出现严重的供求失衡,必然大大地推高房价。

所幸的是,观念错误以及政策偏差,已经为越来越多的政府领导所认识。尤其是,国务院近两年已经多次明确表示,向广大低收入民众提供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并多次明令各地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略感遗憾的是,这个认识,来得稍微晚了点,所以,我们的保障房建设,起步也就晚了点,房子的事情嘛,咱们还得再耐心等等。

詹国枢

全国政协委员、人民日报海外版原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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