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绥阳人民法院联合绥阳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阳分局、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绥阳分局等单位,共同前往位于东北虎豹国家公园黑龙江片区绥阳林业局有限公司的三节砬子经营所法官工作室和暖泉河林场法官工作室,开展调研与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投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
在三节砬子经营所和暖泉河林场法官工作室内,与会各方围绕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内案件办理、生态修复及法治宣传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旨在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协同联动,以司法力量护航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生态高质量发展。绥阳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艳梅结合2025年度环资案件特点,系统分析了当前环境资源保护面临的复杂形势,通过选取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强调国家公园法及生态环境法典的重要性,以及法律宣传普及的紧迫性,并倡导坚持绿色生产、绿色发展,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

绥阳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超迁、林区公安局绥阳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孙晓龙、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绥阳分局执法科科长潘晓东、三节砬子经营所主任刘继东、暖泉河林场主任徐全胜、绥阳管护中心朱富海分别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国家公园的宣传情况等进行了发言。
座谈会由绥阳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刘辉主持。会后,联合调研组开展了现场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结合审判实例以案释法的方式,向群众讲解国家公园法及生态环境法典中与居民生活的密切相关的规定,并介绍了环境资源领域典型案例。旨在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倡导大家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严守法律底线,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宣传结束后,联合调研组成员随经营所、林场工作人员深入林地实地踏查,详细了解当地生态环境及野生动物栖息情况,检验司法协作机制在基层一线的实际运作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2024年8月,我院与绥阳人民检察院、省林区公安局绥阳分局、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绥阳分局、绥阳林业局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此次联合走访普法调研,不仅加强了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更进一步推动了司法协作机制走深走实,凝聚起保护国家公园生态环境的整体合力。
下一步,绥阳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贯彻实施好国家公园法及生态环境法典,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各协作方强化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调查取证等工作,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努力完成好肩负的历史使命和法治责任。(陆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