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黑龙江省优化生育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成本,提高生育意愿,全力促进地区人口均衡发展。
大兴安岭地委行署出台《大兴安岭地区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为落户大兴安岭地区且在本地生活的夫妻生育三孩给予一次性补助 2万元,生育二孩、三孩每月分别给予300元、500元育儿补贴。2023年全区申报审核二孩育儿补贴346人,三孩一次性补助和育儿补贴申报审核16人,共兑现资金55.17万元。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可分别享受产假 195天、 210天,男方陪护假增至30天。设立带薪育儿假,每年给予育有未满3周岁子女的夫妻双方各10日的父母育儿假,二孩、三孩在3周岁前父母分别享受每年 12天、13天带薪育儿假。
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城乡居民生育分娩一次性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在大兴安岭地区各级医疗机构建档立卡的孕妇,可免费享受市场价为2600元无创产前基因和多种单基因病携带者两项筛查检测。符合条件的生育分娩产妇享受一次性分娩补贴3000元。
聚焦优服务提升百姓生育感受,不断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3年来已为5家妇幼保健机构争取资金1000万元,用于购置设备设施、人员培训。印发《大兴安岭地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方案》,着力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目前,全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905个并投入使用。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充分利用各幼儿园资源为全区居民提供托幼服务,举办专业培训班对全区托育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有效提升了托育服务人员专业水平。(安钰、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