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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台“公共户”落户政策!六种情形可申请“公共户”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为有效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台了“公共户”落户政策,《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工作规定(试行)》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执行。

《规定》指出,全市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而非农业“公共户”,接收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辖区非农业户口人员落户。

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其他直系亲属包含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下同)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因离职户口须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现单位无集体户,且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的,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公共户”内,且新生儿无法在本市其他地址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在其亲生父母户口所在“公共户”内申报出生登记;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办理户口市内迁移的。都能申请“公共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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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崔晓萌 实习生 张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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