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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下游经销商最低售价 长安福特被罚1.628亿元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贺诗|重庆报道

6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消息,称因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下称“长安福特”)实施纵向垄断协议,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决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628亿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2013年以来,长安福特在重庆区域内通过制定《价格表》、签订《价格自律协议》以及限定下游经销商在车展期间最低价格和网络最低报价等方式,限定下游经销商整车最低转售价格,违反《反垄断法》关于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规定。

在调查过程中,长安福特没能提供证据证明相关行为符合《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豁免情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定,长安福特上述行为剥夺了下游经销商的定价自主权,排除、限制了品牌内的竞争,并实际削弱了品牌间的竞争,损害了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长安福特处以上一年度重庆地区销售额4%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628亿元。

当日,长安福特发表声明,表示充分尊重并坚决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就此次反垄断调查所做出的处罚决定,并且已经采取行动与经销商一起规范区域销售管理。同时,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编辑:张燕


(网络编辑:何颖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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