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指出:
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呈现四大特点
国家审计在反腐败中发挥重要作用,今年审计工作报告也揭示出一些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审计署政策研究室负责同志在就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答记者问时表示:对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审计工作报告归纳了四个特点,就是滥用行政审批和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等公共权力谋取私利、基层管理人员内外勾结“一条龙”式造假骗取套取财政专项资金、金融机构和有关企业工作人员非法利用内幕信息牟利、借助网络技术手段实施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问题比较突出。
对国有企业的问题,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对企业追责问责制度机制不够健全,有关部门对近年审计反映的企业失职渎职、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造成损失问题,未有效履行督促整改、追责问责、报告公告等职责,未明确企业重大损失确认和追责问责标准,主要依靠企业自行追责问责,造成监督约束弱化,以致有的问题屡审屡犯甚至积聚。对此,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强化问责和公开,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被审计单位应将整改结果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告”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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