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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大部分省市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条件

文章导读: 目前各省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都是8%,单位缴费比例,上海是21%,山东和福建是18%,广东和浙江是14%,其他省份都是20%。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记者 崔晓萌) 4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媒体介绍2016年第一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中国网进行图文直播。

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失业保险费率,这项举措能够显著降低企业成本。上周,我部在国新办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已经做了非常明确的解读。比如养老保险方面,如果所有政策都到位,符合条件的地区全部能够按照规定来降费率的话,大概每年可以降低企业成本386亿元。失业保险,按照各地总费率降低0.5—1百分点来测算,每年可以降低企业成本约300—600亿元。加上去年我们已经先后降低了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如果这些政策都落实到位,每年共计可降低企业成本1200亿元以上。

目前各省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都是8%,单位缴费比例,上海是21%,山东和福建是18%,广东和浙江是14%,其他省份都是20%。按照要求,全国大部分省市是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条件的。具体来说,有21个省,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其余20个省是北京、天津、山西、内蒙、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新疆、甘肃和宁夏,符合降低费率的条件,可以由20%降低到19%。

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这项决定之后,我部配合财政部印发了通知,并召开了全国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做了专门的部署,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的降低费率的具体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我还想特别说明一点,国务院通知中已明确要求,我们也反复强调,各地要采取措施,增强基金收支平衡能力,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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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崔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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