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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乡换届在即,中组部划红线,强调“九严禁”

文章导读: 今明两年,全国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换届风气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晴雨表”,直接关系换届工作成败。

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 盛若蔚

今明两年,全国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换届风气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晴雨表”,直接关系换届工作成败。

日前,中组部负责人就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良好换届环境回答了记者提问。回答提问中,中组部明确划出红线,强调“九严禁”。

针对换届中可能发生的突出问题,鲜明提出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提出严禁拉帮结派、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造假骗官、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干扰换届等“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以及“九个一律”的处理规定,用铁规、铁纪维护换届工作严肃性。

同时强调,抓住关键,强化“五类责任主体”的责任。把明确责任主体摆在第一位,其目的就是压实地方党委、党委书记、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以及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和统战部门等“五类责任主体”抓换届风气监督的责任。针对可能发生的责任缺失问题,明确了问责追责的具体情形,以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

以下摘编部分问答内容:

问:

中央对换届风气和换届环境营造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明换届纪律,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搞好换届;要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对有关责任人一定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要抓主体责任落实、抓问责,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发生了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等问题,就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要警钟长鸣,深刻吸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确保换届工作整体风清气正。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有关换届文件也提出,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问:

如何发挥衡阳、南充“两案”的警示教育作用,保证地方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守土尽责?

答:前车之覆,后车之鉴。2014年,党中央对湖南衡阳发生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案严肃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7人,移送司法机关69人。2015年,又对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彻底调查,对477名涉案人员作出严肃处理。这两起案件性质极为恶劣,是对我们党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挑战。坚决查处“两案”、实施严厉问责,体现了从严治党、严肃纲纪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失职必究、执纪必严的鲜明态度。

反思衡阳、南充“两案”之所以发生,根源就在于当地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在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个根本政治责任上含糊懈怠、失职渎职,教训极为深刻。因此,这次换届,首先要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地方各级党委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从一开始就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层层传导压力,级级狠抓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其次,要推动书记抓、抓书记。地方各级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省级领导班子换届期间,中组部将进一步督促省区市党委书记认真履行责任。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期间,对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重要情况、重要线索、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市县委书记通报。同时,各级党委书记和有关负责同志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做到本级“四套班子”成员必谈、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必谈、重点岗位干部必谈、负责换届工作人员必谈。通过“四必谈”,提醒督促他们严守换届纪律,进一步扣紧压实责任。再次,要用严肃的问责追责倒逼责任落实。换届期间,对抓换届风气监督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不力、效果不好的地方,及时督促提醒,视情况约谈相关地方党委书记或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必要时进行函询、诫勉;对因履责不力导致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松弛、影响恶劣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责任。正如赵乐际同志所强调的,做到“哪里再出问题、谁不能守土一方,就必须承担应有的责任”。

问:

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如何查处到位?

答:严肃换届纪律问题,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引起高度关注,一些代表、委员表示,换届工作成功的关键在于换届纪律,最大的期待也在换届纪律。为了严明换届纪律,这次换届把“九严禁”的纪律要求作为红线、底线、带电的“高压线”,作出了具体规定。对于那些触碰换届纪律的人和事,我们将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一是建立快速查核机制。要及时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项查核组,发现问题快速行动、精准突破,抓住现行、果断处置,争取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避免发酵蔓延。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情节严重的举报,必要时上级组织部门将直接查核或实地督办,确保一查到底。二是落实立项专办制度。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接到一件、立项专办一件,做到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并限期形成查核情况报告。对考察对象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反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考察组会同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并在考察任务结束前办结。三是实行查核工作责任制。举报查核情况的报告,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签字背书,对在查核工作中敷衍塞责,甚至营私舞弊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问题,特别是典型案例,及时予以通报或曝光,发挥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问:

如何保证换届风气监督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答:俗话说,千条万条,不抓落实就是白条。为了保证换届风气监督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换届期间,将采取督查督导、抽查询查等方式,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推进。一是实行巡回督查。中组部将会同中央纪委机关,组建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对各省区市的市县乡换届风气进行督查。还要结合巡视“回头看”,开展对严肃换届纪律和换届风气的专项督查。地方各级组织部门也要会同纪检机关,加强对所辖地区换届风气的督促检查,做到对换届风气全程监督、全面监督,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二是开展现场督导。省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期间,中组部将向各省区市派出督导组,既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又对换届选举风气进行现场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理纠正。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期间,各地也要加强现场监督和指导。三是加强随机询查。换届期间,中组部将根据各地换届工作进展情况,“点对点”地向有关责任人员询查换届纪律执行和监督措施落实情况,必要时进行实地了解和调查印证,不断增强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链接

1、“九严禁”换届纪律

链接:①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②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③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④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⑤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⑥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⑦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⑧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⑨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五类责任主体”

链接:①地方各级党委。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②党委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③纪检机关。担负监督责任,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④组织部门。担负直接责任,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推进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⑤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统战部门等有关单位。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政文”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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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贾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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