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社中国经济周刊官方网站  中央新闻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

经济网 中国经济论坛

首页 > 区域 > 正文

重庆人社局:中秋节加班费每天最少115元

文章导读: 重庆商报讯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若中秋节3天都经单位要求加班,且没有为9月6日和9月7日的公休天安排补休,上班的市民至少可以拿到402元加班费。

中秋节加班费 每天最少115元      

商报记者叶惠娟

重庆商报讯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若中秋节3天都经单位要求加班,且没有为9月6日和9月7日的公休天安排补休,上班的市民至少可以拿到402元加班费。

依据国家假日办放假规定,今年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6日至8日,其中,8日为法定节假期,6、7日为公休日。按照《劳动法》规定,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对方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300%的加班费,且不得以换休和调休名义拒绝支付。若在公休日加班,应为劳动者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对方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200%的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市人社局介绍,我国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以目前主城区职工最低工资1250元标准计算,职工若经单位安排在法定假日(9月8日)加班,可拿到的加班费最少不得低于172.4元;若单位安排在休息日(9月6日、9月7日)加班又不安排补休的,单位每天需要向职工支付最少115元的加班费。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责任编辑:萌萌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