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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本】新“国九条”或开启资本市场十年“大牛市”(3)

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因文件中有九条意见,被称为“国九条”(下称老“国九条”)。天相投资顾问公司董事长、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协会主席林义相、上海重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王庆均向《中国经济周刊》回忆道,当时这份文件对资本市场而言堪称“震撼”,尤其是在当时A股正在经历2001年以来的漫长熊市。

p59

胡汝银  CFP

资本市场应像淘宝网

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席经济学家 胡汝银

新“国九条”在投资者保护上需要落实的细则有三个主要方面:

第一,让投资者有比较好的投资标的,同时对投资标的有合理的定价。

以前股市过多地强调维稳,这其实有很大的偏颇。为了维稳,经常停发新股,停发新股实际上是双刃剑,短期之内它让股价上涨。但另一个层面,股价上涨了以后,意味着同样的股票需要用更贵的价格去购买,这从长期来讲是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提高了投资风险。停发新股使股价虚高,从长期看损害了投资人的根本利益。

为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求市场供求平衡,使投资品种更多。资本市场应像淘宝网那样,给予投资者更多的投资选择,找到价廉物美的投资标的。

第二,要有非常严格的监管,对内幕交易以及股票的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查处。

过去我们的市场主要是重审批轻监管,监管的力度不足。这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司法体系的监管不足,二是证监会的监管不足。

但遗憾的是,相对于香港和美国的法院及检察机构,内地的司法资源和执法资源投入严重不足。过去虽然我们用审批来代替监管,但即使这样也没为资本市场把好关,A股很多上市公司业绩变脸。所以一定要让政府、监管机构、法院、检察院回归职能,使权力归位。

第三,让投资者的法律救济途径更加便利。

当投资者的权利受到损害了以后,应该能够获得非常便利的法律救济。但这方面,我们目前仍有很大不足。要使法律救济制度建立起来,必须要依赖于法制化的推进。

新“国九条”在法制化推进方面只是向我们展示了一种取向。最终要真正健全法律基础还需要通过人大的立法机构来对我们的《证券法》进行大修。

目前,我国的《证券法》更多的还是体现政府管制的一个法律,而不是一个体现监管的法律,它和现在的改革取向有很大的不匹配性。所以下一步必须对《证券法》进行比较大的修改,完善政府和监管机构的职能定位以及司法执法力量的强化。

(本刊记者李勇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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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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