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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备案启动阳光化进程加速

文章导读: 2014年1月1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将于2月7日起施行。

经济网讯(记者 贾雪)2014年1月1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月7日起施行。

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将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纳入调整范围,要求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向基金行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办理私募基金备案。

基金业协会此次发布的《办法》规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送、自律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基金备案方面,《办法》要求基金业协会对备案的私募基金信息予以公示,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

信息报送方面,《办法》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定期和不定期报送私募基金运作情况。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范围包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根据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特点,《办法》提出了差别化的定期信息报送要求:对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要求每月报送;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要求每季度报送。

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方面,《办法》建立了私募基金行业自律机制,明确了基金业协会可以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实施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建立诚信档案,接受投诉,开展行业纠纷调解,维护私募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私募基金一直以来存在着信息不透明的情况,由于没有一个公开的业绩展示平台,其高收益常常受到质疑。以往,私募阳光化的途径往往是借用信托等通道,私募投资管理机构并不是基金管理人,只能作为投资顾问。私募界人士表示,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启动,使得私募基金能够自己发行产品,有公开展示业绩的平台,会促进私募的阳光化进程。

私募基金的阳光化会使得较高收益的私募基金在财富管理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促进私募基金的发展。据好买基金网2013年私募年度报告显示,阳光私募基金的总体表现优于公募基金,股票型私募去年平均上涨13.31%,好于股票型公募平均11.45%和沪深300指数-7.65%的收益。

基金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不是行政许可,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所提供的登记备案信息不进行实质性事前审查。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投资者进行私募基金投资时须谨慎判断和识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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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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