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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腐败梳理:交通部挪用1.86亿经费发工资补贴

文章导读: 我国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

11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部长万钢对科研经费“恶性问题”连说两个“愤怒”,并表示“痛心”和“错愕”。

近年来,科研腐败已成热点话题,违法违纪案件时有曝光。

科技部部长的愤怒事出有因。据中国科协调查:我国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依据目前我国每年投入科研经费1万亿元左右来估算,这是一笔让人惊悚的巨额资金。

记者梳理了近三年审计机关对国家各部委、各省份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发布的数百份年度审计报告,发现涉及“问题科研经费”的至少有39份,问题均发生于2007年至2012年这五年之内。

吃喝拉撒睡都能挤占科研经费

梳理这些报告,看看纳税人的钱都去了哪里,人们或许能理解科技部长的怒气从何而来。

39份审计报告显示,科研经费“扩大用途”“挤占挪用”已成普遍现象:

  工资福利:

一些单位用科研经费给职工发工资奖金,或是用作人员、办公经费。

2012年,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旅游研究院在课题研究经费中违规提取院基金83.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等支出。

发钱过千万元的并不少见。2009年至2011年,中科院生物物理所在科研经费中列支工资福利费等1278.11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532.3万元。

  有的单位甚至发了上亿元。2010年至2012年,交通运输部在没有细化人员经费范围和标准的情况下,从其管理的543项科研项目的15.56亿元预算总额中安排人员经费1.86亿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补贴支出。

  吃:

2009年至2012年10月,科技部所属知识产权中心在课题经费中列支职工食堂餐卡充值费13.48万元。

  会议、考察、出国。

2011年,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在碳专项项目中列支无关人员会议费、考察费等69.18万元。

2012年9月,中国电力工程顾问公司承担能源应用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专项相关课题时,在课题任务合同书中没有出国费预算的情况下,列支出国费32.96万元。

  买车、交通、零花钱:

2007年至2009年,陕西两所高校分别用项目经费41.9万元和29.36万元购买小轿车和旅行车各1辆。

2009年至2012年10月,科技部所属知识产权中心在课题经费中报销与课题无关的职工个人交通费用30.15万元,其中2012年10.8万元。

2009年至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部分科研人员在其承担的专项课题经费中,报销火车票费用20.7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审计报告特别注明,这些火车票是“自行搜集的”,与课题无关。

陕西15所省属高校2007年至2009年29个“科技创新”项目中,列支家庭和个人电话费、私家车保险费和汽车油料费等38.38万元。

  盖房、装修、买家具:

2008年至2010年,贵州两所高校挤占挪用教学科研等办学经费等1745.4万元,主要用于高校经济适用房建设及投资经营性资产等支出。

2011年,中科院城科会从“绿色低碳生态规划指南”等课题经费中列支与课题研究无直接关系的购买办公家具等款项26.47万元。

2009年至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在专项课题经费中列支99.57万元,用于与课题内容无关的办公用房装修改造、杂志印刷和网络服务费等支出。

  甚至有的经费说不清花到哪里去了:

山东省今年发布的审计报告显示,该省教育厅所属13所大学编报科研经费项目支出预算9.43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全部填列为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

这是记者看到的金额最大的一组数据。紧随其后的是,据审计署2012年发布的审计报告,卫生部及课题承担单位实施的209个科技重大专项课题,会计核算及资产采购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29540.49万元。

  揭秘科研经费流失路线图

经深入调查,记者发现,目前侵占科研经费主要有四种惯用手法:

第一种,发票套取。

高校科研院所一般做科研项目预算时预留的“余地”普遍较大,比如需要100万元的项目报300万元,项目审批时即使砍掉一半,还能剩150万元。资金只要拨下来,就想方设法用完,买车、买电脑、置办办公用品都可以,实在用不完就只能通过虚报发票来抵消了。

第二种,收受回扣。

很多科研项目在申报时就高不就低,涉及仪器设备都按进口的、最贵的价格申报。一些国外仪器的设备经销商很早便会盯上项目负责人,通过回扣的方式让科研人员购买他们的设备。

第三种,虚假合同骗取。

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于2012年4月10日发布题为“湖南两教师伪造总署公文被处分”的消息,文中称湖南某高校两名教师王某与李某因伪造新闻出版总署科研立项文件,利用虚假课题及其立项资金单独或伙同他人套取学院配套资金,受到处分。王某通过委托他人私刻公章、制作假公函,先后伪造新闻出版总署科研立项文件7份,交给学院科研处。共涉及所谓“课题”7项、所谓“立项经费”83万元,其中包括与该院科研处副处长李某有关的“课题”两项。

第四种,财务管理人员顺手牵羊。

由于科研人员报销很多不符合财务规定,但是财务管理人员一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长此以往,一些科研人员也会给财务人员一定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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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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