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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2名厅级干部被公诉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5月9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王俊飚和叶华林提起公诉。

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王俊飚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山西省长治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俊飚(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俊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俊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叶华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叶华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鹰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叶华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叶华林利用担任萍乡市芦溪县委书记、萍乡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媒体编辑:何颖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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