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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个人赌资超200元将面临治安处罚

新华社哈尔滨4月11日电(记者梁书斌)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厅了解到,根据刚修订的《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赌博违法行为治安处罚裁量指导意见》,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的,将面临治安处罚。

为依法查禁赌博违法活动,规范办理赌博违法案件,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黑龙江省公安厅对赌博违法行为的情节及处罚标准进行细化,制定了《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赌博违法行为治安处罚裁量指导意见》。根据这一规定,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的,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的“参与赌博赌资较大”,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个人赌资在500元以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据介绍,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公安机关不予处罚。


(网络编辑:刘冰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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