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消费券抵工资,违法了!
日,吉林长春一家公司以消费券形式发放员工工资,引发热议。这些消费券面值从5元到100元不等,只能在指定商场使用,且有使用期限。然而,根据《劳动法》,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支付,消费券不具备货币属性,无法等同于法定货币。此举涉嫌违法,侵犯员工权益。目前,涉事公司已被约谈,劳动监察部门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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