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调查
新旧政策对比 三大变化显著
根据修订稿,特许经营公路中的高速公路经营期届满后,由政府收回统一管理,与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收费公路中处于偿债期的高速公路实行相同收费标准,统一收费。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在政府性债务偿清后,以及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届满后,将收取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费用,以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保证高速公路正常通行。【详细】
国外高速公路如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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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仅有十分之一高速象征性收费
除了90%左右的免费高速公路之外,全美各地仅有少部分公路象征性收费。[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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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公私合营 隐性收费
英格兰地区高速收费的路段只有3处。然而,细观英国高速公路系统却发现“不收费”并不等于免费。[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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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特许经营 收费公示
法国秉持“谁使用,谁缴费”的原则,进行分段计价收费。[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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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计划扩大收费范围
为减轻财政负担,德国政府开始尝试将税收融资调整为收费融资。[详细]
1、企业“日进斗金”
广深高速被业界誉为“中国高速公路的典型样本”。作为连接广州和深圳的交通要道,1997年通车运营的广深高速是一条经营性公路,由港资企业和国有企业广东省交通集团下属企业合资运营。这条高速单程122公里,通行费70元。广深高速合资方香港合和实业有限公司年报显示,2013年通行费收入达31.69亿元,日均870万元。
2、替“兄弟道路”还债
一年上百亿元的巨额收费都用于还贷了吗?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给出的“账本”显示:2013年政府还贷公路收费主要用于还贷和维修。其中归还本金和利息约85亿元,大中修及养护约7亿元。但归还利息部分不仅是高速公路,还包括二级公路和农村公路债务利息。换言之,高速收费不仅还了自己的债,还替“兄弟道路”还了债。【详细】
3、高福利养人或挪用
——闲置和挪用。大量资金被闲置,并没有用于还贷,有些资金被挪用于建楼堂馆所、投资股票等;
——养人。一边是高额福利,一边是人浮于事、超编严重。据了解,有一家高速经营企业编制27人,实际却多达156人。2013年,山东省政府还贷公路收取通行费中用来供养运营单位和企业的费用高达7.6亿元。
——利益输送。在收费权转让中,有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导致国有资产受损,而个人从中谋取巨额利益。审计发现,合巢芜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转让中,国有资产流失12.4亿元。【详细】
交通部门落马高官梳理
近二十年全国17名交通厅长落马:
2015年2月——广西交通运输厅原厅长黄华宽
2014年10月——黑龙江交通运输厅长高学文
2014年6月——山西原交通运输厅长段建国
2014年4月——贵州交通运输厅原厅长程孟仁
2014年4月——云南交通运输厅原厅长杨光成
2010年12月——河南交通运输厅原厅长董永安
2010年5月——江西交通运输厅原厅长蒲日新
2006年9月——浙江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
2004年10月——新疆交通厅原厅长阿曼·哈吉
2004年3月——贵州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
2004年2月——江苏交通厅原厅长章俊元
2003年12月——安徽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
2003年7月——广东交通厅原厅长牛和恩
2002年10月——河南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
2000年11月——四川省交通厅原厅长刘中山
1999年10月——河南交通厅原厅长张昆桐
1995年10月——河南交通厅原厅长曾锦城
三问收费公路改革
1、高速公路为何拟长期收费
交通部回应:目前财政无力承担所有公路的建设和养护费用。【详细】

媒体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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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糊涂账不能语焉不详:一边巨亏一边腐败高发
公开透明,四个字说得容易,做起来实在艰难。最根本的,是将触碰到实打实的利益格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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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不能恶意延长收费年限
高速路为收回成本适度延长收费年限是可以接受的,但不能无限期延长,更不能以所谓还本付息为由绑架政府或公众,要求延长收费年限。[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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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延长收费期合法性在财务透明
延长高速收费年限,合法性的根基在于财务透明,在必要延长之余,相关部门也该实现高速建设、运营的财务全透明和高效的财务监督。[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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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政策调整不妨听证
该不该为收费期松绑,不能只听经营方意见,还要照顾公众感受。收费公路政策调整,需不需要举行公开听证,问问公众怎么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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