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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传销,正借助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普及,演化成一种新型的网络犯罪。这种新型传销,打着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货币、投资理财等幌子,假借慈善、扶贫、创新、军民融合等名义,扭曲国家有关政策,对个人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网民表示,新型网络传销傍上“互联网+”,其危害不言而喻。网民“叶飘零”说,随着互联网飞速发展,传销组织开始开拓另一个“新市场”,网络成为他们发展的主要方向。
新型网络传销兴风作浪,网民呼吁执法部门持续严厉打击,最大程度追赃挽损,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通过强化法治,铲除“互联网+传销”土壤,维护社会稳定。
网民“吴光于”认为,当前,互联网金融处在立法不完善、监管存缺失的阶段,客观上给网络传销提供了滋生土壤。因此,完善电子商务立法体系、完善网络投资理财法律监管体系迫在眉睫。与此同时,还应构筑快捷高效的执法司法联动机制。监管机构与司法机关之间要建立24小时全天候、360度全方位、跨地域、跨部门、跨产业的打击传销的监管执法司法合作体制机制。
此外,网民还建议提高全社会对传销“流毒”的免疫力,加强教育引导,提高群众识别网络传销的能力。网民“科技逻辑”建议,网络传销涉及金额往往十分巨大,涉及人数众多,隐蔽性强。但是传销的核心都是一样的,缴纳费用,发展下线。因此只需要注意是否需要缴纳费用获得某种资格,是否需要通过拉取下线得到报酬即可识别。
网民“邹利伟”建议,一是要了解新型网络传销的惯用词,如果看到资本动作、消费返利、爱心互助、原始股、虚拟币、动态收益、静态收益、推荐奖、报单奖等这些传销惯用词,就要有所警觉;二是要判断高额收益来源是否合理,判断所谓的高额回报是不是符合正常的经营规律、商业逻辑。此外,遇到收入门费、拉下线的要高度警惕。
(记者 曾德金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