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兼顾民生改善与风貌保护(建言)
张广汉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城市更新不仅是物理空间的改造升级,更是文化记忆的延续与重生。城市更新如何在改善民生的同时留住乡愁,是我长期关注和思考的课题。

今年3月下旬,我随团赴山西,围绕“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进行调研。一路走来,既看到了令人欣慰的进展,也发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

先说成绩。越来越多的地方干部和群众认识到,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是无价之宝,应该保护。平遥古城近年来不搞大拆大建,而是以绣花功夫做“微更新”;太谷古城原住居民的生活场景被有意保留,游客不仅能看建筑,更能感受鲜活的传统文化——清晨的炊烟、街巷里的闲聊、老手艺人敲打的声音。一名基层干部告诉我:“以前想着拆了旧房建新房,现在明白了,留住老房子就是留住咱的根。”

但问题也比较突出,一个反映较多的矛盾是:民生改善与风貌保护如何两全?我在调研中看到,大量传统民居为木结构或砖木结构,早已超出合理使用年限。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十分迫切,但受限于风貌保护要求,自己不敢动,也没能力动。与此同时,个别地方“拆真建假”的现象仍未根绝,不仅破坏了真实的历史遗存,也割裂了居民与故土的情感纽带。

城市更新不能以保护为名忽视民生,也不能以改善民生为名破坏文化传承。结合调研思考,我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投入多少钱,而在于找对方法、理顺机制。

总结推广各地有效的保护更新模式,用技术突破解决更新难题。传统民居保护更新难点在于:外观须严格遵循历史风貌,内部要满足现代生活需求。这并非无解。建议住建部门总结各地成熟案例,编制传统民居保护更新技术指南,将“可逆式改造”“隐蔽式管线”等做法标准化。同时,开展专项技术攻关,解决木结构隔音差、防潮难等共性问题。

变“政府包揽”为“居民主体”,探索完善以院落为单位的共治机制。过去一些保护项目,政府大包大揽,钱花了不少,居民却不买账。原因很简单:改造方案不是居民自己选的。建议以院落为基本单元,成立由居民代表、社区干部、专业设计师共同组成的“院落保护更新理事会”。政府负责制定保护修缮风貌导则和提供资金补贴,具体改什么、怎么改,由居民在导则范围内协商决定。这种方式看似慢,实则快——因为居民自己参与决策,后续配合度高,矛盾少。

建立“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双控机制,用精细化管理替代“一刀切”。当前很多历史街区的保护管理,问题出在“管得太死”或“管得太松”。建议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清晰易懂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审批流程同步简化。这种管理方式的好处是:既守住了底线,又给了居民合理的自主空间。

严控商业密度,以原住居民留存率作为保护成效的重点指标。不少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在开发旅游后,原住居民大量外迁,本地生活气息消失,小吃、纪念品、民宿千篇一律,最终沦为“有街无人的布景板”。建议将原住居民留存率纳入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评估的重点指标。同时,对商业业态实行准入管理和总量控制——优先引入非遗传承、传统手工艺、老字号等与本地文化相契合的业态,严格控制容易引发扰民和同质化的业态。

城市更新是一项长期事业,让老城区居民住上更好的房子,让历史文化街区成为宜居宜游的美好空间,乡愁就不仅留在记忆里,而且存在烟火气中、代代相传。

(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本报记者刘博通采访整理)

《 人民日报 》( 2026年05月28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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