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陕西、安徽、江西及河南被多次通报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孙庭阳|北京报道

近期,财政部通报2022年以来查处的8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涉及金额合计467.86亿元,总规模在近两年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处于首位。近两年,财政部通报问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典型案例已有3次,前两次分别在2022年5月18日和2022年7月29日,公布的典型案例均为8起,涉及金额分别是411.69亿元、78.53亿元。

这3次公布的24个典型案例中,其中,有4个省份的地方政府被通报了3例,被问责的责任人中,有4人严重违法违纪,有的被并案处理,有的此前已经被“双开”。

陕西、安徽、江西及河南各被通报3例

在上述24个典型案例中,陕西、安徽、江西及河南4个省份的地方政府,因新增隐性债务或是化债不实被通报的案例最多,均有3例。

陕西西安市被通报了2例,分别涉及西安国际会议中心等项目建设、西安市河湖水系保护治理项目。陕西延安市国资委实际控制公司违法违规融资用于延安新区基础设施,新增隐性债务。

西安国际会议中心等项目形成新增隐性债务26亿元。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依据西安市政府专项问题会议决定,西安国际会议中心等项目建设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而西安世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上述项目建设的名义,向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等5家银行贷款70亿元,截至2021年6月末,项目实际提款61.5亿元,其中26亿元用于西安国际会议中心项目建设支出,形成新增隐性债务26亿元。

西安市河湖水系保护治理项目新增隐性债务合计12.76亿元。西安市鄠邑区兴水水务公司、周至县兴水水务公司、西安市阎良区兴水公司,这3家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下属支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均用于西安市河湖水系保护治理项目支出,贷款余额形成新增隐性债务合计12.76亿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西安市鄠邑区兴水水务公司和周至县兴水水务公司,实际控制人都是西安市国资委。西安市阎良区兴水公司实际控制人是西安市水利经济协会。

陕西被通报的另一个典型案例发生在延安。延安市国资委实际控制的两家公司,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通过代政府借款等方式违法违规融资69.07亿元,用于延安新区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等建设,形成政府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36.8亿元,造成新增隐性债务。

再看安徽,安徽省地方政府的被通报案例中,安庆市是3次通报中涉及金额最多的一例,金额达371.76亿元。财政部3次通报的共24个典型案例中, 21个在40亿元以下,3个超过百亿元,其中安庆案例涉及金额最多,高达371.76亿元。另外两例分别是湖北部分地区要求省属国有企业垫资建设新增隐性债务214.8亿元,广西柳州市要求国有企业垫资建设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新增隐性债务176.95亿元。

安庆市变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协议的合同额,直接删除371.76亿元作为化债处理。化债是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以其他形式处理债务,例如债务重组、资产置换、债务转让、债务免除等方式。

2019年11月,在没有征得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安庆市有关单位根据安庆市政府会议研究决定,与安庆市同庆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已用于质押融资的原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协议的合同额进行变更,对其中的371.76亿元直接删除作为化债处理,造成化债不实。

天眼查APP显示,安庆市同庆实业有限公司是安徽安庆市财政局100%持股的公司。

安徽芜湖4家企业向银行贷款用于抗洪救灾。2020年7月至8月,实控人分别是芜湖市镜湖区财政局、芜湖市弋江区财政局、芜湖市无为县财政局和芜湖市鸠江区国资委的4家企业,分别向农业银行芜湖分行及支行贷款共计6.8亿元,用于抗洪救灾支出。截至2021年6月末,贷款余额形成新增隐性债务4.71亿元。

而这些抗洪救灾资金本应由财政预算安排。

安徽地方政府被通报的第三个案例,是安徽池州国资委全资持有的公司质押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的应收账款,违法违规向交通银行池州分行贷款5亿元,新增隐性债务。

江西地方政府被通报的3个案例中,也有向银行贷款案例,抵押物是政府及其部门办公用房。

2016年11月,经江西乐平市政府同意,原乐平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以政府及其部门办公用房抵押,向九江银行借款2亿元,造成新增隐性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银行可能购买、拍卖、转让抵押物。上述案例中,如果借款方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所抵押的政府及其部门办公用房,被购买、拍卖或转让,政府去哪儿办公?

江西省另外两个典型案例,其一是江西景德镇市以国有企业为主体融资,借新还旧并作为化债处理,造成化债不实。

其二是江西贵溪市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市政建设支出新增隐性债务。2019年1月,时任贵溪市常务副市长李某某同意,要求贵溪市财政局全资子公司承担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城乡社区建设、市政维护类和还本付息类等支出。同年10月,李某某及其他领导同意,该子公司从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中安排1.7亿元,用于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费用、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部门工作经费、园林绿化养护等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支出,造成新增隐性债务。该案例被问责的5人之中,李某某因严重违法违纪,已被留置,作并案处理。

河南地方政府被通报的3个案例,分别是河南许昌鄢陵县要求代理银行垫付资金且长期未清算、河南孟州市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河南信阳浉河区假借医院采购药品名义等,新增隐性债务分别是20.14亿元、4亿元和2.5亿元。

四人严重违法违纪

在财政部3次公布的24个典型案例中,每一案例的地方政府、国企相关责任人均已被地方纪委监委问责,相关银行及责任人被原银保监会问责,其中有4人严重违法违纪,有的被并案处理,有的此前已被处理。

如前文所述,江西纪委监委对时任江西贵溪市常务副市长李某某作并案处理。另外,甘肃纪委监委对时任甘肃兰州七里河区副区长肖某,因同时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双开”。广西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党委书记吴某某、时任宁乡市常务副市长刘某,在因新增隐性债务被问责前已被“双开”。

江西贵溪市时任常务副市长李某某是在调任鹰潭市后被查处的。李某某2020年10月从贵溪调至鹰潭,不到一年后,即被免去在鹰潭所担任的职务。

去年5月,鹰潭市纪委市监委通报,李某某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经查,李某某“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中不负责任,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国家利益造成较大损失”“利用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再看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区副区长肖某案例,其同时涉嫌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被“双开”。

2017年7月至2022年3月,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区欠付道路建设款、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工程款,新增隐性债务1.55亿元。甘肃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问责,对时任七里河区副区长肖某,因同时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双开”。

甘肃兰州市纪委监委2021年12月通报 4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肖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等问题”“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问题”,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广西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党委书记吴某某,为多名私营老板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数百万元。

广西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等四家公司,都是柳州市国资委实际控制的企业,依据柳州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议,垫资承担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土地一级整理开发、代行土地收储等业务。2018年至2021年6月末,形成新增隐性债务176.95亿元。这一债务金额在财政部公布的24个典型案例中高居第三。

广西纪检监察网 2022年11月披露,吴某某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领域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官方通报中,吴某某多次违反正常程序、暗箱操作、明招暗定为多名私营老板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数百万元。

以上被查处的案例,隐性债务资金主要用于展馆建设、土地开发等,这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与上述通报中的腐败行为暗合。

湖南宁乡市案例则是灾后重建项目新增隐性债务。

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湖南宁乡市政府全资持股的一家公司通过融资租赁、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4.07亿元,用于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沩水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灾后重建项目支出。2019年湖南宁乡市政府间接全资持股的一家公司通过信托、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7.17亿元,用于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金沙路等灾后重建公益性项目支出。以上两例,新增隐性债务11.24亿元。湖南省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问责,时任宁乡市常务副市长刘某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长沙市纪委监委2018年8月通报,宁乡市常务副市长刘某“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钱色交易”“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给予刘某“双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公诉。

财政部: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今年3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中强调,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阻断新增隐性债务路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督促省级政府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定期监审评估,加大对市县工作力度,立足自身努力,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对新增隐性债务等问题及时查处、追责问责。

从已公开的问责结果看,包括给予政务记过处分、批评教育并进行通报、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诫勉等。

早在2017年,财政部等部委发文严禁地方政府借融资平台公司、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并问责地方违法违规举债。2018年中央发布了化解隐性债务的文件,各地也相继出台方案用5年至10年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2021年12月,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总体来看,我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取得积极成效,债务相关指标的水平总体不高,但局部地区的风险不容忽视。财政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其中包括,要求严格地方建设项目审核,管控新增项目融资的金融“闸门”,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督促省级政府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继续违法违规举债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23年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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