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评:本次降准是一次出色的创新

《中国经济周刊》特约评论员 葛丰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8年第18期)

中国人民银行从2018年4月25日起,下调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

本次降准在去杠杆任务推进过程中多少有几分出人意料,但若结合种种具体情况通盘考量,则又显然在情理之中,依据在于:

首先,本次降准真正释放出的流动性非常有限,因为通过降准虽然可一次性释放资金13000亿元左右,但央行同时要求商业银行各自按照“先借先还”的顺序,将降准释放的资金偿还其所借央行的中期借贷便利(MLF),而按照2018年一季度末数据估算,操作当日需偿还MLF约9000亿元,此外,即使在剩余4000亿元中,实则还有相当部分在4月下旬税期中被对冲。

其次,本次降准实则是基础变量发生变化自然导致的必然反应,因为此前我国之所以长期维持超高准备金率,主要是为了对冲因外汇流入而被动释放的基础货币,而这种基础性的货币环境目前已发生很大变化,我国外汇占款余额自2014年5月以来其实已持续下降。

截至2018年2月末,我国外汇占款余额已累计减少近6万亿元,央行在过去时段为了对此进行对冲,创新性地使用MLF等新工具向市场补充流动性,但是这些新工具毕竟不属于“常规武器”,随着其规模节节攀高,通过降准推动货币工具正常化的必要性不断上升。

第三,本次降准的主要效用是通过优化流动性结构,降低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因为前述MLF等“非常规武器”固然有其灵活简便等突出优势,但其不足一则在于成本较高(且不尽合理),商业银行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获得的利率为1.62%,但从央行获得MLF需支付的利率目前大体是前者两倍;再则就是不利于市场结构自发均衡(可能还有道德风险问题),目前只有具备一级交易商资质的大型金融机构才能直接从央行获得MLF融资,流动性相对吃紧的小型金融机构反而与之无缘。

用降准释放的资金部分替换MLF,既可以增加长期资金供应,降低银行资金成本,而且增量资金的注入,将主要由小型金融机构获得(因为无MLF需偿还),因此,这是一举针对前述两则不足的有效改进举措,由此再辅之以将改善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要求,纳入宏观审慎评估考核,可以说,央行将一次常规性的货币政策操作,演化为了又一次出色的创新。

综上所述,本次降准绝非“大水漫灌”,由其所体现的,仍然是对“稳健中性”货币政策基调的坚守。这种坚守不是机械地不管不顾情况变化,只求维持纸面上的政策泥古不化,而是实事求是地不断依据千变万化的现实状况,及时通过有效调整,保持流动性合理稳定,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平稳适度增长,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市场在这一点上,实在不需要,也不应该存有误解或又生投机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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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2018年第18期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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