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打老虎这么卖力,证监会也没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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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李永华

编辑:牛绮思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7年第46期)

11月21日晚间,中纪委公布了十九大后首个落马的正部级老虎,宣示了新一届中央反腐永不停步的决心。其实,金融反腐也没闲着。20日傍晚,证监会的一则重磅消息,在市场激起大片水花。

11月20日,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63名委员,举行了集体履职仪式。证监会主席刘士余随即抛出重磅消息,要强化发审委和发审委委员的监督机制,成立发行监察委,和发审委并行运转。

不仅如此,他还放出不少“狠话”:“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终身追责”,“决不允许有任何个人利益的小九九”,“严把质量关,防止问题企业带病申报,蒙混过关”,“要认识金融反腐的高压态势,‘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是不是很熟悉?

留心的人都知道,今年以来,证监会在打击“权力发审”上的动作可谓雷厉风行。而这一次,在新一届发审委运行一个月之际,又专门设立发行监察委,其信号意义不言而喻。

在知名学者布娜新看来,这代表着,发审委已经进入了2.0时代,“表面看是增加一层监管,其实是发审权力分解,各委员不想腐、不能腐的制衡机制是本次新政的亮点” 。

说白了,还是那句老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诸如证监会前发审委员冯小树之流,利用职位之便,在pre-IPO之际突击入股,300万元本金,净赚2.48亿元的情况,A股市场再也不能有了。

权力

为什么要这么“死盯”发审委?

如果冯小树的例子还不够的话,2015年落马、曾长期分管发审委的证监会原副主席姚刚“发审皇帝”的江湖称号,应该足以说明问题。事实上,在姚刚落马前,其前秘书刘书帆、前下属李量已经被查,前者仅一笔交易就非法获利300万元,后者则获利约700万元。

而这一切的背后,都是最简单不过的道理:权力滋生腐败。

按照A股上市与定向增发流程,发审委就是我国证券发行核准程序中的“窄门”。一进“窄门”即得永生。

1993年6月,第一届发审委成立。1999年《证券法》颁布实施后,发审委正式成为我国股票发行核准制的法定审核机构。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都需要通过它,才能拿到“准生证”。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就曾见过某行业一位教父级的企业家,为了跑成定增项目备受折磨,在走廊里一等就是一个多小时。有一天,从富凯大厦出来后,他狠狠地将一堆材料扔在地上,恨恨地说:“这次再不能过会,我就把公司迁到海外去。”彼时,他的眼圈红红的。

另一个故事中,一位正厅级的国有大型企业一把手直接说自己就是“装孙子”,一个小年轻就敢坐着听他站着汇报。

现实如戏。难怪在《人民的名义》中,赵德汉可以毫不在乎地让一个外省的副省长在门外等上半个小时。

灰色

按照上市流程,企业前期各项申报准备工作万事俱备以后,首先要过初审会,这是企业与发审委员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印象分极其重要。一位董秘曾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如果能够在初审会之前,与发审委员见面,哪怕不谈业务只说风月,简单喝杯茶,公司也是求之不得。

在北京,一些机构或隐秘或半公开地以此业务为生计,只要撮合见面就可挣上不菲的介绍费。

2004年,证监会发行部发审委工作处原副处长王小石,被检察机关带走的原因之一,就是在2003年凤竹纺织(600493.SH)“过会”过程中,出卖发审委员名单。

初审通过后,证监会就会组织召开发行审核委员会,俗称“上会”。7名委员现场开会,请企业和保荐代表人当场答辩,5个人以上同意的话就算“过会”。通过发审后,基本也就意味着证监会批准了企业的发行申请。

走完这一步,在艰难的上市征途中,拟上市公司就可以松一大口气。此后,只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改改材料,等候核准文件,然后路演、挂牌上市,获得动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市盈率,在资本市场尽情舞蹈。

马克思说:“有20%的利润,资本就能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

如果搞定发审委员,就能够确保公司成功上市,那么,送点原始股“意思意思”又怎么会心疼?

责任

权力越大,责任越大。手握A股生杀大权的发审委员,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现行的发审制度下,发审委员们既要审核公司所申报材料的合规性,也要判断公司的真实性,及其所在的行业好不好,项目是否有前景。一句话,证监会为上市公司的真实性背书。

目前发审委员既有证监会里的全职委员,但更多则是来自各专业机构推荐的兼职委员,冯小树就是兼职委员。这样的情况下,发审委员无疑都得是我国证券市场的顶级专家。按说,企业质量是有保障的。

现实却是,这些年欺诈上市的情况并不少见,新大地、绿大地、万福生科、欣泰电气……如果加上再融资项目,可以开出一个很长很长的名单。

实际上,区区数十名发审委员要审核数量如此之多的企业,涉及如此之多的行业与领域,还要与图谋不轨者斗智斗勇,拒绝来自各方的利益诱惑,发审委员也是不堪重负。谁能保证发审委员就不出错呢?

按照过去情况,一旦错了,发审委员并不直接承担责任,其最严重的结果只是退出发审委。

2012年,新大地造假上市“过会”成功,案发后,7名委员中有6人退出创业板发审委。在万福生科造假上市案中,券商、保荐人和万福生科控制人均受到处罚,但当时的发审委员并未追责。

当然,如果按照今天刘士余的说法,以后这些官员再想“假装”审核失误,逍遥法外恐怕是不行了,他说了四个字,“终身追责”

改革

既然发审委责任重、人员少、权力大,容易出现“失误”,那IPO不审行不行?早在2012年,市场上就出现不少这样的声音。

按照他们的逻辑,效仿西方的模式,把审核的责任交给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银行等专业机构承担。一旦出现上市公司造假的情况,不仅是上市公司要遭受严厉惩罚,上述各方也要被连坐。与此同时,投资者也能获得高额的补偿。

但这在A股市场可行吗?眼下的A股市场,散户是绝对主力,其专业判断能力、风险承担能力,与纳斯达克的机构投资者有着霄壤之别。如果不审,新上市的公司泥沙俱下怎么办?一旦因虚假信息而遭受损失,谁来给予赔偿?

并且,从以往的经典案例来看,中介机构并不靠谱。在博元投资与欣泰电气造假案中,不论是券商、会计师事务所还是其他本应承担相应审核责任的“看门人”都假装睡着了,甚至沦为合谋者为虎作伥。

一位资深专家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整体来看,过去20年间发审委的专业作用还是瑕不掩瑜,如果要取消审核,就必须有强大的配套改革,有新的力量顶上来,承担这份责任。但这对眼下的A股市场来说,不现实。

这就回到前面的问题上去了,既然发审委不得不审,而其权力太大又极容易滋生腐败,该怎么办呢?

将成立的发行监察委的意义正在于此。其实,今年以来,发审委的整顿效果已经初见成效,根据证监会的信息披露:自10月17日正式着手审发以来,新一届发审委共审核52家企业的首发项目,其中,31家企业首发项目过会,16家被否,5家暂缓表决,IPO发审通过率为59.61%,不及六成。

但正如刘士余在讲话中提到的,“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真正从根源上杜绝腐败,就必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终身追责”“无限责任”,既是对广大投资者负责,也是对发审委员本人负责。

(该文已于11月22日发布于由 《中国经济周刊》与侠客岛联合出品的经济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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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2017年第46期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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