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创新生态系统启示录 (下)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7年第9期)

编者按:

美国是世界上创新水平最高、成果最多、转化应用能力最强的国家。目前,美国正在加速全数字化转型,加快培育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持续更新创新发展新模式,培植独特创新生态系统,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商业创新、融资创新、人才激励等方面,都有大量富有成效、可资借鉴的做法。

日前,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研究司副司张泰先生,参加了国家发改委组织的第八期政府工作人员创新领导力研讨班,在美国创新要素最为密集的圣何塞、波士顿等地参加培训,深入思科等著名高技术公司调研,集中了解美国的创新生态系统,形成了报告。从上期起,该报告分上、下两篇,连续在《中国经济周刊》刊发,此为下篇。

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研究司副司长 张泰

美国创新生态系统高效运转,对确保美国科技、经济、军事的全球领先地位发挥了重要作用。从美国的做法中,我们得到的主要启示是:

第一,创新政策要具有系统性。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各部门出台的鼓励和支持创新政策的目标、任务、措施要方向明确,协调一致,形成合力,才能有利于激发创新激情,保护创新收益,充分发挥各方面、各层次创新主体的作用。

第二,创新决策要具有自主性。企业必须真正成为创新决策、创新投入的关键主体,成为创新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和创新成果的主要受益者。政府的作用重在制定并实施有利于竞争的发展政策,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对企业的具体创新决策、创新活动则不能干预过多过细,不能包办代替,避免错误引导。

第三,创新活动要具有协同性。创新活动涉及面广,参与各方必须各司其职,共同追求和实现创新资源的最佳组合、高效配置,努力满足企业和创新活动的多方面需求,特别是要充分发挥金融和资本体系的关键作用。

第四,创新组织要具有专业性。参与创新活动的各主体要聚焦和突出主业,集中力量提升核心业务能力,通过专业化分工协作提高创新成功率和效率。目前我国不少企业还存在“大而全”“小而全”现象,分工体系不发达,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核心能力不强,严重阻碍创新活动效率提高,阻碍企业向价值链高端迈进。

第五,创新成果要具有商业性。企业创新活动必须定位于、服务于商业成功和价值增值,创新成果要有利于增加和改善产品与服务供给,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效率,提高盈利水平和竞争力,这是实现创新良性循环,形成创新持续投入能力的基础。

第六,创新参与要具有大众性。广泛吸引社会各方面参与各种形式、各种层次的创新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增加知识、技能、人才的储备和积累,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创新、支持创新、服务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风尚。

当前全球产业变革与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形成历史性交汇,新的增长空间和发展机遇不断涌现,能不能抓住并有效利用这些重要机会,关键在于能否依靠创新打造发展新引擎,创造发展新优势。我们认为,应当围绕营造创新生态系统,使各类创新要素加速成长、融合互动,全面提高我国创新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我们建议:

第一,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的改革。继续减少审批事项尤其是前置审批和备案事项,清理和规范各项涉企收费,进一步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和成本。制定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规则,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打破行业垄断、技术垄断、市场分割,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创新活动创造宽松高效有序的体制机制环境。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对发展环境特别是制度创新的要求更高,要妥善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既加强监管、依法规范,又避免限制过多、影响发展,加快研究制定适应新动能发展需要的政策法规制度。在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初期,政府的适度扶持是必要的,可以加快发育成长,降低发展风险,但必须严格界定扶持的范围、条件和时限,防止过多过宽过滥,防止多重政策叠加,妨碍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

第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在创新过程中,政府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创新的支持主要侧重在宏观引导和扶持,坚持不参与企业具体的创新活动,更多地依靠市场力量合理配置创新资源。健全科技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推进产学研用一体的创新网络,鼓励企业在不断试错中找准创新方向,促使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发展主体。加强对企业家的培训辅导,加快建设创新型企业家队伍,鼓励企业家创新和探索。支持行业领军企业构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培育一批在高端装备制造等支柱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加大对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培育一大批能够成为“世界隐形冠军”的专精特优企业。依托企业建设国家科研基地和技术创新中心,鼓励更多科技人员服务于实体经济或者开展创业创新,促进资本、管理和技术等要素向企业集中流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

第三,积极培育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加快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重点完善天使基金、风险资本,以及新三板、中小板等股权交易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增加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完善创新的社会投入机制,支持设立一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研究制定支持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发展的财税政策,推动股权投资基金上市融资。健全债券市场结构,加强债券产品创新,培育多层次的新经济发债主体,满足各种企业主体融资需求。扩大“双创”孵化债券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债券发行规模,支持银行开展投贷联动试点。

第四,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保护公共和私人财产权,加强对企业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的保护,依法有效维护创新活动合法权益。改革科研成果评价与激励机制,形成能够体现智力劳动市场价值的分配导向,允许和支持科研人员适度兼职兼薪,落实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政策,提高成果转化分享比例,让各类人才能够获得与其贡献相称的收入。完善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机制,解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的产权归属问题,建立国家、机构、个人成果共享和利益分配机制,鼓励创新成果加快转化为新产品新服务,实现产业化。落实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完善和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普惠性政策,扩大政策覆盖面,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创新风险分担机制,实现政府、企业、创业团队、投资人和全社会合理共担创新风险,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创新主体交流互动,促进信息、技术和资金等在各类组织之间有序流动,形成开放合作的创新网络和形式多样的创新共同体。

第五,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进一步推动教育改革,从基础教育开始加强创新思维和创新文化培养,全面提高人才素质和质量。一要实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特别要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二要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完善外国人居留、签证等法规政策,采用多种人才引进方式,广泛吸引海外人才尤其是引进海外科技领军和拔尖人才。三要加强职业教育,形成教育与产业需求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方式,强化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衔接,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职业技能工人队伍。四要健全人才流动机制,打破人才在不同地域、行业和单位间流动的壁垒,提高社会横向和纵向流动性,在流动中更好地体现和实现人才价值。五要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逐步取消对创新人才认定中的年龄、年限、学历、职称等不合理硬性规定,形成以用人单位为主、以真实能力为标准的新的人才评价机制。

第六,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载体建设。推进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支持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社会开放创业创新平台、计算存储设施和数据资源,鼓励共享共用,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依托互联网打造开放共享的科技创新平台,完善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支撑平台,大力发展新型专业研发机构,促进创新平台向专业化、功能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实现各创新主体协同互动、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提高创新成功率和效益。

第七,营造崇尚创新的氛围环境。在全社会倡导科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文化,弘扬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新、尊重人才的理念,建立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和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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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9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2017年第9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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