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续牌”遇阻,央行严查违规开放接口、资金二次清算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张燕 | 北京报道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6年第29期)

第三方支付牌照续牌问题是目前业内关注的焦点。包括微信在内的首批27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牌照,原定在今年5月续牌 (编者注:2011年5月,央行公布了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名单,首批共颁给27家单位,有效期为5年),但至今迟迟未迎来监管部门的明确信息。第二批牌照也即将在8月到期。

《中国经济周刊》近日获悉,部分公司在首次获得牌照后一直未开展实际性业务,以及过去几年第三方支付行业乱象频发是此次续牌未能按期进行的主要原因。目前相关部门正在针对支付结算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排查,其中“二清”机构(编者注:是指没有获得央行支付业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在持牌收单机构的支持下实际从事支付业务的一种模式)将会面临全面取缔的命运。

据报道,此次央行开展的“二清”机构排查工作中,微信支付榜上有名。根据微信的开放平台政策,微信支付的接口能力全面开放给服务商。

4月21日,微信支付团队在广州宣布“星火计划”正式启动,该计划将累计投入1亿元营销经费,全力扶持平台服务商。据报道,自微信支付开放服务商申请以来,把接口能力开放给第三方开发者,短短5个月已产生了超过5000个注册服务商。对此,业内人士透露,央行只发了267张第三方支付牌照,使用微信支付接口的数千家服务商,大多数没有获得支付牌照或收单资质,属于央行排查的范围,包括钱方、哆啦宝等数家“二清”公司。

有消息称,央行已经责令微信支付在7月1日前完成整改。对此,微信支付回应《中国经济周刊》称,目前公司不对市场传言作任何回应。

POS机乱象背后的“二清”机构

为了方便顾客,目前市面上大部分商铺都支持刷卡消费,而刷卡就离不开POS机。据《中国经济周刊》调查得知,正规POS机业务的办理方主要是“一清”机构(编者注:各家银行和获得央行颁发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机构),商户申请办理POS机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相应的交易结算款也需要向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缴纳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在这种情况下,“二清”机构应时而生。这些机构本身并没有支付业务的执照,通过依附拥有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生产各种POS机向商户售卖。安装这种POS机不仅不需要提交繁琐的文件证明,同时可以降低商户收单手续费等成本,因此深受商户欢迎。

此外,“二清”机构提供的POS机还可以通过跳码、套码等手段,降低收单成本,还能用信用卡套现。目前市面上“二清”机构的支付结算业务大多通过不同的支付机构进行结算,因此会出现A地的POS机显示结算账户在B地的情况。部分个人和商户通过刷不同的POS机产生多笔异地交易记录后,再向银行以“盗刷”的名义进行欺诈套现。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梳理发现,“二清”机构带来的风险主要集中在资金清算方面。2015年发生了多家POS机代理机构恶性跑路事件。主要是商户从代理商手中购买POS机后,代理商将原本要转入商户账户的交易款卷款跑路,直接损害商户利益。

记者从央行支付结算司了解到,“一清”机构的销售方和支付结算服务方有自己的独立后台系统、备付金账户等,同时受到监管机构在业务、技术、资金、信息安全等方面的严格监管,可以确保应收结算款项(商户)和支付款项(消费者)的安全。由于缺乏相应的资质,“二清”公司的账户、资金等完全脱离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商户账户安全很难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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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移动支付监管难度大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移动支付变得越来越方便,“刷一刷码”已经成为消费者新的消费习惯。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目前移动支付已成为“二清”机构泛滥的另一个领域,而且业务量超过了原本的POS机业务。

业内人士表示,相比较POS机,移动支付的监管难度无疑更大。在正常的支付业务中,支付机构可以监测到哪位用户在什么时间在哪家商户购买什么产品以及支付金额,但是消费者扫码的账户属于“二清”机构时,商户交易的具体细节就很难被掌握。此外,几家大型移动支付企业针对支付端接入的线下商户的抢夺无疑也加剧了“二清”机构的泛滥。

《中国经济周刊》了解到,目前国内持有第三方支付牌照并具有收单资质的机构不足百家,但是从事为商户安装POS机、处理收单业务的机构就有上千家,其中大部分都采取与持牌机构合作的模式进行运营。

在“二清”机构模式下,持牌机构将支付接口开放给下游代理商,由下游代理商完成线下商户接入。持牌机构将收入的金额当时结算给代理商,但该代理商所发展的二三级代理或商户收付资金时,会先集中到代理商自有账户,再接入持牌机构支付账户,在代理商层面构成“二级清算”。在这种情况下,“二清”机构无法做到实时结算,一般情况下会与商户签订于结算日结算。在这种情况下,“二清”机构容易沉淀大量资金,具有较大资金挪用甚至代理商跑路风险。

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目前市面上比较大型的“二清”机构的盈利方式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在“二清”模式下赚取手续费差价,第二种是将账户中还未结算的钱款挪用做二次投资,第三种是收集商户信息来吸引投资或者进行盈利。目前来看,将钱款挪用作投资已经成为“二清”机构最大的收益来源,部分“二清”机构甚至日收入在百万元。

不少持牌机构在业务扩展初期,或多或少都离不开“二清”机构“帮忙”完成线下商户积累,随着近年来“二清”的风险频现,尤其是央行去年出台文件明令禁止后,包括支付宝在内的一些企业已经逐渐完成内部整顿与“二清”划清界限,但是目前仍有不少持牌机构“顶风作案”。

“二清”机构难逃全面取缔命运

今年3月,央行发布了对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抽查情况通报,包括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总公司及青岛分公司等在内的几家金融机构未直接将结算资金划转至商户的银行结算账户,存在资金二次清算行为。央行要求各收单机构应加强分支机构管理,规范接口和资金结算,杜绝违规开放接口和资金二次清算等违规行为,并将一些支付机构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此前表示,要有效解决“二清”泛滥的问题,需规范银行卡收单业务,发挥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和收单机构等各方作用,尽快改革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加强外包服务管理。 “一方面要发起自上而下的行业自检行为,对‘二清’虚构商户实际经营情况、伪造客户签购单等方式予以全面检查,哪怕‘二清’机构能带来可观的交易流量,作为合作方也要对这种行为予以零容忍;另一方面,监管层也要对持牌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实行严管,严惩发展‘二清’机构的行为,以杜绝‘二清’市场泛滥的风险。”樊爽文说。

去年10月央行下发了被称为“二清”史上最强令的《关于加强银行卡收单业务外包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银行卡收单机构应严格落实银行卡收单业务外包有关规定,比如不得将客户资质审核、密钥管理、资金结算等核心业务违规外包,不得与“二清”机构开展合作等。除此之外,相关部门也加强了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监管。

今年4月,央行印发了《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规定,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备付金管理薄弱、存在挪用备付金行为的支付机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严肃追究无证机构以及无证机构违法违规活动提供通道或接口的相关支付机构、商业银行的责任。

同时,在无证机构支付业务整治工作中,《方案》要求深入排查,制定方案。排查梳理无证机构名单及相关信息,根据排查情况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规定此项工作于2016年7月底前完成。央行支付结算司工作人员李想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目前排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排查工作完成后会对外公布排查结果和相应监管方案,目前具体时间尚不清楚。

此外,李想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持牌机构将客户扩展业务外包给代理机构本身并不存在问题,但是不能触及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控等核心业务。“从监管的层面来看,收单业务外包无疑属于违规操作。”

《中国经济周刊》从央行相关部门方面得知,未来会进一步加强针对外包业务的监管,对违规支付的机构将会从严处理,同时也会追究为“二清”公司提供接口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责任。即将收尾的第三方牌照续牌审核打分中,也会将是否存在将收单业务外包纳入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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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29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2016年第29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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