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私人财富规模仅次于美国 第三方财富管理业监管缺失致混乱

中国私人财富规模仅次于美国 财富管理机构已超8000家

【洞见】中国第三方财富管理:行业混乱需监管

陈莉 郭纲

在过去30多年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中国国民财富迅速积累并形成了独立的高净值群体。波士顿咨询公司2014年全球财富报告显示:目前中国私人财富规模达到了22万亿美元,仅次于美国 (约46万亿美元);预计到2018年,中国的私人财富还将增长80%以上,总规模达到40万亿美元。

面对中国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一个新生行业——第三方财富管理应运而生。但由于政府监管相对滞后,行业发展良莠不齐,一些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的违法事件甚至影响到了地方的金融稳定。

国内第三方财富管理市场占比不到5%

第三方财富管理,又称第三方理财,是指独立于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之外,代表客户利益,站在客户立场,根据客户需求,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客户进行金融资产配置和理财产品筛选的专业财富管理。

自2010年11月诺亚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后,其所带来的财富示范效应,加上行业准入门槛极低,使得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成为时下新宠。目前中国大大小小的各种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数量已超过8000家,仅2011年就成立了上千家。

目前国内对第三方财富管理的市场需求十分旺盛。截至2012 年底,中国个人拥有的可投资资产总额达到73万亿元,其中在600万元以上的高净值家庭所拥有的可投资资产规模达到21万亿元之巨。2011 年底,亚太地区高净值人群(指拥有100万美元以上可投资资产的人)达到337万人,其中,中国大陆约有270万人。中国居民的财富总值和理财需求的大幅增长,为中国第三方财富管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但国内第三方财富管理所占市场份额仍然较小。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第三方财富管理占据整个财富管理市场份额的60%以上;在台湾、香港等地也占30%左右。在中国大陆,第三方财富管理占整个财富管理的市场份额非常小,占比不到5%。

虽然国内第三方财富管理方兴未艾,但其生存环境在近年却已然发生变化。

早期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的商业模式非常简单:产品端从信托公司批发产品,销售端雇佣理财师销售产品,自己从中抽取点差。

2014年5月,银监会发文,明令禁止信托公司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计划。此外,伴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演进,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正在逐渐改善,曾经中介机构可以在项目方和资金方之间撮合巨大利差的时代已渐行渐远。第三方财富管理类机构的生存环境正在悄然改变,传统的代销模式面临巨大挑战。

在新的生存环境下,第三方财富管理类机构逐渐在业务模式上转型升级。银监会禁令出台后,业内部分相对规范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停止销售信托产品,转而代销基金子公司和券商发行的资管产品等固定收益类产品。

一些国内较大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如诺亚财富、利得财富、好买基金等,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成立具有牌照的资产管理机构进军资产管理行业,正从最初的代销产品向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财富管理机构转型。

监管缺失导致行业混乱

目前,中国尚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对第三方财富管理类机构进行监管,行业发展缺乏明确的准入门槛与业务规范要求。

随着第三方财富管理市场的快速发展,行业丰厚的利润吸引了很多缺乏专业能力与道德标准的机构加入,它们以分销的方式进行扫街式销售,为追逐短期利益而不择手段,有的迫于业绩指标的压力,职员擅自给予客户超范围承诺或不能兑现的“诺言”,造成行业信誉缺失、行业管理混乱、机构良莠不齐。

此外,第三方财富管理类机构还有可能利用专业技术和信息优势侵害投资者的利益,还有的因信用或投资能力不佳而让投资者受到损失,行业整体信誉及公信力相对较差。第三方财富管理违法案件时有爆发,有的甚至影响到了地方的金融稳定。

总之,第三方财富管理市场不时出现非法集资、销售不规范、抽逃注册资本等违法行为等负面信息。究其原因,还是由于法律约束的缺失。

除去缺乏明确的行业监管要求外,当第三方财富管理从代销模式转为主动资管后,随着业务难度及复杂程度加大,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执业素养并未跟上的问题也暴露了出来。

多数理财规划师习惯于营销思维,缺乏帮助客户量身定制理财方案的能力,更多还是停留在产品推销层面,导致多数第三方财富管理类机构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业务流程不清晰等管理问题,无法真正给客户提供全球着眼、长期规划以及专业精准的投资理财服务,在激烈竞争和片面追求盈利的情况下,容易出现利益冲突、销售误导、资金流断裂等运营风险。

而在另一方面,投资者教育也还没有及时跟上,公民风险防范意识亟待加强,刚性兑付仍未被打破。一旦理财产品出现兑付危机,第三方财富管理类机构必然要承担更多责任与风险。

地方金融办应监管地方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

当前,中国第三方财富管理类机构的弊病之一是行业准入门槛太低,部分从业人员在利益驱动下以赚快钱的心态入场,导致整个行业鱼龙混杂。制定和出台相关监管政策措施已是行业发展所急需。

地方政府应积极向上呼吁制定法律法规,界定和明确第三方财富管理类机构的性质、模式、业务范围、风控要求、监管部门等,促进该行业在规范的基础上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除人民银行可能监管P2P、证监会监管众筹外,建议由地方金融办牵头负责面广量大的地方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的监管,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实行从业人员资质审核,建立机构风险控制制度、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等。

同时,应推动设立区域第三方财富管理行业协会,通过制定统一的行业规范,鼓励自律监管和规范发展。鼓励行业协会牵头建立行业信用评级制度,通过定期发布第三方财富管理的评级排名,政府严明奖惩,奖励与扶持运作规范、诚信经营等评级高的机构,惩处与淘汰评级较低的机构,促进行业扶优去劣、健康有序发展。

面对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地方政府可考虑推动辖内院校、培训机构与第三方财富管理行业协会联合组织专业人才培养和储备,并通过向监管部门备案、持证上岗等,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执业素养和守法意识。

而在大资管时代,第三方财富管理类机构需将利润增长回归理性合理预期,并从简单的产品销售,拓展到行业的上游,强化业务的专业化发展,通过参股或控股方式获取投行类业务牌照,真正做到根据客户的需求对金融产品进行整合,为客户提供科学、合理的理财方案。在P2P、众筹等子行业监管部门逐渐清晰的基础上,支持第三方财富管理与互联网金融有机结合,利用更便捷、透明、规范的渠道帮助客户科学高效配置资产。

同时,应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动投资者风险自担、理性选择,逐步打破刚性兑付,让客户对于风险随收益上升的特性有一个清晰和理性的认知。同时,强化投资者保护,要求第三方财富管理类机构主动、详细地披露产品风险;建立消费者保护的协调合作机制,畅通第三方财富管理投诉的受理渠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规范处置第三方财富管理发展中的各类欺诈、违约等失信行为。

(作者单位: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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