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公车改革试点存政府借用企业车辆等变通现象

【时评】公车需“开门改革”

《中国经济周刊》特约评论员 葛丰

日前,《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出台,由此标志着覆盖全国的公车改革全面启动。

公车改革势在必行本无疑义。我国公务用车即使不考虑滋生腐败、激生民怨等衍生“灾害”,仅从最窄口径的经济视角观察,其弊端起码还体现在:一则总量增长过快,公车耗费已经严重挤占其他更为必要的财政支出;再则公车支出效率太低,有资料显示,我国公车平均使用率仅为出租车1/5,但运输成本却要高出6 ~ 7倍。

正因为公车之弊人皆可见,自上世纪90年代起,已经在不同层级、不同地区持续试行公车改革。不过这些改革试点用意虽好,但多囿于一时一地。如今回过头来总结这些改革试点的经验教训,最突出的启示当在于不要想当然地以为公车改革不触及基本制度框架,而且改革的目标也相对明晰,因此只要上级决心下定,成功只是旦夕间事,即使自上而下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反复,那也只是执行环节出现偏差,待补强的只是提高执行力而已。

其实公车改革看似切口小,实则进刀深。一定程度而言,这项改革几乎涉及深层次变革所有要件,其中主要有如下三项:

首先,公车改革涉及面广、系统性强。牵扯到公务员工资制度、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职务消费改革、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增收节支、党政机关廉政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而且还需要统筹兼顾不同地区发展状况,以及公务部门内部不同职级、不同岗位工作特性,因此,其利益不兼容问题极其突出。

其次,公车改革极为典型地突显中国改革基本路径利弊之争。也就是说,如果继续采用以往那样自下而上各地试点而后推广的模式,很难避免相互攀比、推诿、选择性适用等政策效力弱化,甚至政策目标偏移等弊病;但如果就此改用“一刀切”式自上而下强制推广模式,中国过长的行政传导链条,往往又使得被改革对象很容易利用自身显著的信息优势进行反制。

第三,公车改革试点中已经出现的政府“借用”企业车辆等“变通”现象,无非是公权力过大且监管不力的“平常”事例,因此对于这项改革成功与否的判断,绝不仅限于到底是否管住、管好了区区狭义范围内的公车(虽然这也不容易),其更具实质性的评判标准,显然仍在于能否实现把权力关进笼子并置于阳光下。

我们认为,要解决好这些命题,先决性的条件归根结底还是一条,那就是改“闭门改革”为“开门改革”,创造条件让民众得以更大限度地参与改革、监督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使包括公车改革在内的政府“自改革”,源源不断地承载压力并催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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