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百业投资集团董事长钟期
【创新·实践】金融创新应释放民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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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具备能力、符合资格的民营企业等大型骨干企业,应当允许和鼓励他们尝试设立各种民间金融机构、组建财务公司、发起或参与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只有这样,才能释放民间的力量,让金融改革破冰前行!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侯隽|北京报道

论坛嘉宾现场访谈

回顾即将过去的2013年,我国在金融领域里的创新不断,既有政策层面、制度层面的,也有技术层面、产品层面的,支付宝、余额宝、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移动互联金融产品和工具的出现,可谓百花争艳。

2013年12月25日,参加第十三届中国经济论坛的广东百业投资集团(下称“百业集团”)董事长钟期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对于民间金融从业者来说,是一大福音。

“目前,民间金融包括民间借贷、网络借贷、典当担保等形式。”钟期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无法解决中小企业“资金饥渴”;另一方面,逐步壮大的民间资本找不到投资出路,巨大的融资需求于是加速了民间金融发展。在各方面呼吁和推进改革的共同努力下,近两年来,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步伐明显加快,颇有只争朝夕的味道。

“我是一个民营金融从业者,我的客户大部分都是小微企业。在服务他们的时候,我深深感受到,尽管近些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权重持续加大,但能够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仍占比较低。事实上,即便享受到银行的服务,小微企业的实付利率也不低,有的甚至接近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4倍。这些高利率主要体现在贷款合同外的额外费用,包括银行向企业收取的账户管理费、融资咨询费、顾问费等。”钟期说。

他认为民间金融机构的存在能架起小微企业与投资者的投融资桥梁,为经济带来更强生机。一方面民间资本很雄厚,缺乏投资的渠道;另一方面,上百万家中小企业缺资金支持。这两者之间没有一个很好的桥梁连接起来。为了进一步激活民间金融,只有完善配套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才能在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之间架起一个有效的桥梁,帮助民间资本更好地进入这些民营企业以及中小企业,让他们得到更多资金支持。

金融是经济的引擎、血液,而没有产业支撑金融也是做不好的。但是,如何规范这种民间借贷行为,让它更阳光、更透明,是政府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广东一直是经济改革的最前沿,区位优势非常明显,建议政府应该加大政策上的支持,对于具备能力、符合资格的民营企业等大型骨干企业,应当允许和鼓励他们尝试设立各种民间金融机构、组建财务公司、发起或参与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只有这样,才能释放民间的力量,让金融改革破冰前行!”钟期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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