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堂文语】推广资产证券化要先治风险“过敏症”

眼下最为迫切的不是信贷资产证券化要不要做、做多做少的问题,而是要尽快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立法,走先立规矩后办事的路子,不能先办事后立法,否则必然要乱。

文显堂

资产证券化是人类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最伟大的金融创新。这是因为资产证券化可以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资产,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予以出售,以获取融资,以最大化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目前,中国要盘活存量,资产证券化是非常重要的途径和方式。然而,资产证券化在中国已经喊了若干年,但总是雷声大雨点小,主要是害怕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患有资产证券化的风险“过敏症”,其过敏源来自于美国2008年发生的次贷危机。

不少人都将次贷危机归咎于资产证券化,认为是资产证券化惹的祸。其实,次贷危机的祸根是“次贷”,而不是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本身。正因为如此,次贷危机过后,美国通过立法加强监管,资产证券化依然大行其道。

资产证券化是指某一资产或资产组合采取证券资产这一价值形态的资产运营方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而言,资产证券化包括四大类:第一类是实体资产证券化,即实体资产向证券资产的转换,是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过程。第二类是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把欠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账款等)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第三类证券资产证券化即证券资产的再证券化过程,就是将证券或证券组合作为基础资产,再以其产生的现金流或与现金流相关的变量为基础发行证券。第四类是现金资产证券化,是指现金的持有者通过投资将现金转化成证券的过程。

狭义而言,资产证券化一般是指信贷资产证券化。

中国目前的资产证券化只是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并且国务院要求必须对优质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和不搞再证券化。所以,只要资产本身质量没有问题,大可不必有风险“过敏症”。

今年8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意在探索出一条“盘活存量”的路径,可以有效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金,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过去银行为了支持国家经济发展,特别是 2009年至2010年经济刺激过后,银行中长期贷款占比大,导致信贷资产流动性差,“钱荒”的出现也与此不无关系,这导致银行一直面临着潜在的流动性风险。资产证券化可以让银行适时将其转卖给市场其他需求者,释放出的资本金投入到收益率更高的资产。

同时,信贷资产证券化还可以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根据银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5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万亿元。小微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进一步推开,将吸引更多券商、信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参与。监管层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优化资产配置、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具有如此的良好作用和意义,并且国际上也有成熟的经验,可为什么还患有风险“过敏症”?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只是靠监管部门的内部文件来规范和约束,心中始终没底。

因此,眼下最为迫切的不是信贷资产证券化要不要做,做多做少的问题,而是要尽快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立法,走先立规矩后办事的路子,不能先办事后立法,否则必然要乱。国际上有成熟的相关法律法规,可资借鉴。只要坚持先立规矩后办事的原则,便可以消除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风险“过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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