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找准政府采购监管“着力点” 推动主题教育成果见行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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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第二批主题教育启动以来,吉安市财政局将主题教育和政府采购工作紧密结合,深入研究、锐意创新,多措并举增强政府采购监管效能,着力解决制约中小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的突出问题,把主题教育成效融入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不断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公开、公正,持续发挥好政府采购宏观经济调控功能,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感及满意度。

(一)着力加强采购主体责任落实,为中小企业发展送上“定心丸”。

1.推进采购单位合理编制预算。一是提升采购预算覆盖面。组织召开2024年预算编制培训会,指导市直200余个预算单位细化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二是提升采购预算精准性。充分利用交易平台信息资源优势,发挥专家、财政评审的专业指导作用,推动采购人科学编制采购预算,实现政府采购“价格最优、物有所值”的目标。

2.推进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方面督导采购人严格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政策,在采购意向公开和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另一方面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给予小型、微型企业10%—20%价格扣除比例,确保中小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

3.创新政府采购需求编制方法。吉安市在全省创先推行预算500万元以上、专业技术复杂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面向市场公开征集需求方案,供应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为采购项目需求建言献策,有效提升采购项目公开度、透明度和参与度,全力保障了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竞争。

(二)着力减轻政府采购主体负担,为中小企业发展带来“活力源”。

1.减少企业投标成本。加强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不断推进采购全过程电子化。在全省率先启用远程不见面开评标系统,并率先实现非公开招标电子化交易模式,从“现场开标”转入“线上开标”,实现了该市政府采购项目从发布采购文件、供应商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开标评标、公告采购结果各环节一网通办。

2.减少采购环节耗时。压缩合同签订、合同备案、履约验收、合同支付等环节的流转时间,将评标结束至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法定时间上限9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合同签订法定时间上限30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将合同款支付时间从法定时间上限30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安排专人在合同签订、合同公告、合同备案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督导督办,进一步提升了政府采购效率。

3.减少合同融资成本。开辟政府采购线上融资渠道,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线上、线下全覆盖,明确要求融资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100个基点,放款期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通过网上政采贷专区、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企业家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政府采购融资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服务。今年以来,全市合同融资74笔,融资金额1.68亿元。

(三)着力激发中小企业市场活力,为中小企业发展筑牢“压舱石”。

1.强化惠企政策宣传。梳理罗列政府采购流程、质疑投诉流程、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及线上融资办理流程等方面惠企政策,精心编制《吉安市政府采购工作指南(供应商篇)》。通过开展座谈、调研等形式深入走访供应商,宣传政府采购惠企政策,不断扩大惠企政策知晓度,持续推进政策落实落地。

2.简化资格环节审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仅需作出一份书面承诺,即可免于提交相关的6项证明材料。既有效节约了供应商为办理证明材料的精力和开销,避免供应商因资格证明文件缺失而产生的无效投标。又有效减少了采购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提高了采购活动效率。同时,还能有效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大力营造政府采购良性竞争的浓厚氛围。

3.规范零星采购行为。以“零成本”吸纳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帮助中小企业拓宽销售渠道;以“严要求”规范采购单位零星采购行为,推动采购单位零星采购通过电子卖场交易;以“大数据”对上架商品进行价格监测,构建竞争有序的平台市场。今年前11个月,全市电子卖场交易额35.3亿元,居全省设区市首位;累计入驻供应商12812家(其中中小微企业占比99.05%)。

(四)着力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助力营商环境驶入“快车道”。

1.指导采购文件编制。在采购单位发布采购文件前,指导采购单位合理编制采购文件,在技术参数、评分标准等方面提供政策指引,禁止倾向性和歧视性条款,为违法限制公平竞争行为划定“红线”。今年以来,指导采购单位完成200余份采购文件编制,进一步促进了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公正。

2.严格评标专家管理。严格专家入库审核,开展在库专家资格复核工作,复核专家433人,清退评标专业238个。全面推行评标(审)专家电子签章,严格政府采购“一标一评”。在评标结束后,由采购单位对评审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日常管理过程中。今年以来,对扣分值达30分以上的62名专家暂停其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

3.增强企业权益保障。一是设立网上投诉专栏。在交易平台开设供应商投诉举报受理专栏,加强线上、线下投诉举报处理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收到117起政府采购投诉事项,全部依法处理完成,纠正违法行为26起。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通过严格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检查等手段,持续清理清查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全市依法查处采购人 87家,代理机构77家次,评审专家12人。暂停26家考核等次“不合格”的代理机构在吉安市范围内代理政府采购项目,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吉安市财政局罗春华 李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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