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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官员:互联网金融监管当有变化
经济网讯 (记者 谢玮) “在互联网对金融的冲击下,当前的金融监管方式一定要有所变化。” 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副司长徐诺金指出,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但它要求改变金融监管的理念。
徐诺金是在当天由由零壹财经和金融博物馆联合主办的“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徐诺金表示,互联网金融可以定义为利用互联网的网络资源优势、大数据信息优势、云计算处理能力的优势来开展金融业务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或者金融业态。
徐诺金进一步分析指出,互联网对金融业的冲击体现在十个方面:第一、冲击传统的物理银行概念;第二、冲击传统的时空概念;第三、冲击货币金融主权的概念;第四、带来利率的全面下降。(资金成本主要由四部分组成:人工成本、网点成本、风险成本、信息成本)第五、突破风险管理的制约,大大扩宽了金融服务的空间和领域;第六、冲击现有规章制度;第七、冲击现有金融格局,产生互联网时代的金融巨无霸;第八、冲击分业经营格局和行业限制,使金融内部和金融与实体之间的结合更加密切;第九、彻底改变传统的金融竞争策略,真正实现用户至上与产品营销,私人定制与大众服务的统一。第十、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监管理念带来冲击。
“现在互联网金融业务有一点泛滥,我听说50万就可以买一个P2P的软件,可以从事互联网的P2P信贷业务,这是不严肃的。”徐诺金表示。
徐诺金指出, 改变互联网金融监管需要注意几点:第一,互联网金融要有准入管理。第二,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要改变现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理念。监管当局不是谁的父母,监管机构是社会上各交易主体的公平裁判。最后一点是互联网金融要鼓励竞争,反对垄断,只有竞争才能保护互联网金融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