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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乌鲁木齐4月6日电 题:新疆玛纳斯河:违法取水多发河道断流 国家湿地公园遭“卡脖子”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孙哲
玛纳斯河是天山北坡最主要的河流之一。近日,“新华视点”记者跟随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新疆发现,玛纳斯河国家湿地公园、玛纳斯河流域中上游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部分重要湿地生态功能退化,483.9公顷湿地生态功能基本丧失,部分区域甚至严重干涸,失去基本输水功能,附近难见水生植物。
督察组认为,玛纳斯河水资源违规分配,主要监管机构执法违法,流域违法取水问题多发,挤占生态用水,流向生态功能区的河道长期断流,导致部分生态功能区退化严重。
落实不力偷换概念 生态用水量打折扣
据悉,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开发、利用和调节、调度水资源时应当统筹维持江河的合理流量,保障基本生态用水,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
玛纳斯河全长504.3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13.41亿立方米。2019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同意印发的《新疆玛纳斯河地表水水量分配方案》明确要求玛纳斯河要按照确定的最小生态基流下泄水量。
督察组调查认为,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对此落实不力,在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肯斯瓦特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生态流量要求时偷换了概念。
“他们将红山嘴断面的4.17立方米/秒最小生态基流流量曲解为1.3亿立方米/年总水量,实际操作中仅在洪水季一次性放足水量,用泄洪水量‘顶替’生态水量,到了非洪水季则将河水全部引入东岸大渠留作他用。”一名督察组工作人员介绍。
督察组发现,因生态流量严重不足,红山嘴水利枢纽至夹河子水库近30公里河段除7、8月洪水季外,常年处于断流状态。
违法取水多发 超九成地下水机井未获取水许可
新疆深居我国内陆,生态系统脆弱,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衡,用水矛盾突出。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要求,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禁止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督察组发现,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监管不力,流域内违法取水多发。
督察组发现,玛纳斯河流域54个地表水一级取水口中,22个未办理取水许可。玛纳斯河河道外一公里范围内在用地下水机井633眼,按要求应由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发放取水许可,但目前仍有573眼地下水机井未取得取水许可。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无证取水量高达3545万立方米。
督察组认为,作为玛纳斯河流域主要监管部门,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不但未对违法取用地下水进行查处,反而执法违法。
2015年,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在玛纳斯河上还建设了21眼地下水机井,也至今未取得取水许可,违规向玛纳斯县和石河子市供水并收取水费,仅2021年无证取水量就达到了5496.2万立方米。
私设水坝“卡脖子” 逾480公顷湿地生态功能丧失
记者此前在当地了解到,玛纳斯河是世界候鸟迁徙“3号线”的重要节点,部分河段为玛纳斯河国家湿地公园和玛纳斯河流域中上游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位工作人员当时表示,当地是天山北坡重要生态屏障,对保护流域安全、绿洲稳定和构筑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河道管理条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禁止截断湿地水源。然而督察组发现,石河子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违规在玛纳斯河国家湿地公园内河道上修筑拦水坝,截断了湿地水源,导致玛纳斯河天然河道长期断流干涸,玛纳斯河国家湿地公园、玛纳斯河流域中上游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部分重要湿地生态功能退化。
记者随督察组现场调查时发现,该段河道湿地内部分区域严重干涸,失去基本输水功能,附近难见水生植物。
“近年来,湿地公园河道红柳等植物物种稀疏、退化,鸟类迁徙他处的现象也逐渐呈现。”湿地公园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卫星遥感图片显示,2018年至2021年,玛纳斯河国家湿地公园内近3平方公里的湿地面积干枯。有论证报告指出,玛纳斯河流域中上游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玛纳斯河河道除洪水季外,河床几无流水,河床原生自然植被锐减,野生动物稀少,483.9公顷湿地生态功能基本丧失。
督察组认为,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作为玛纳斯河流域管理机构,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到位,没有保障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对违法取水监管不力,导致玛纳斯河部分河道长期断流。
督察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针对玛纳斯河流域出现的种种问题,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督察组将继续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