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孙飞
判断一个国家是否为金融强国,除了看国内金融市场体量、机构数量、资产规模等内生指标,还要看其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实际地位和影响力。
稳步扩大对外开放,主动对接全球成熟规则,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是提升金融体系韧性的必然要求。
要在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中铸就“六个强大”。
一是稳步提升人民币国际地位。人民币已是我国对外收支第一大结算货币、全球第二大贸易融资货币,但在全球官方外汇储备和贸易融资中的份额仍有提升空间,离岸人民币市场建设要继续完善。
二是不断提升央行参与全球治理的深度。我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改革、国际监管标准制定等议题上的话语权仍有差距。可在绿色金融标准、央行数字货币互联、跨境支付体系等领域贡献更多中国方案。
三是推动金融机构提高国际化服务能力。鼓励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围绕中资企业境外布局完善全球服务网络,从结算、融资等基础服务向并购顾问、全球资产配置、风险管理等高附加值业务升级。
四是进一步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推动互联互通持续扩容,丰富人民币计价产品,发展与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外汇和衍生品市场,提升跨境投融资和全球资产管理能力。
五是不断完善跨境风险防控。境外长期资本更看重政策连续性,监管要保持政策透明稳定,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的全口径监测预警,健全宏观审慎与微观监管相协调的工具箱。
六是加大高端复合型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金融人才不仅是交易员和银行家,还包括国际法律、会计、评级、合规、金融科技等领域的国际化人才,可通过资格互认、税收配套等政策畅通“引进来”通道,并支持本土人才通过参与国际业务、赴国际组织任职历练等方式在实战中成才。
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还需统筹把握好几个关系。
一是开放节奏与风险防控的关系。开放不是越快越好,也不是越慢越稳。节奏太快,风险防控跟不上,可能引发跨境资金大进大出;节奏太慢,又可能错失窗口期,陷入被动。
二是对外开放与对内改革的关系。机构的全球布局、监管的跨境协同、人才的国际化,根子上都要靠改革支撑;外资进入带来的溢出效应,也要靠实质性改革才能转化为真实能力。
三是制度对接与规则塑造的关系。制度型开放既要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金融规则,又要避免被动接受、单向遵从,在融入中逐步提升对国际金融规则的话语权和塑造力。
(本文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由本刊记者崔晓萌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