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袁岳:让制度性红利可感可及可持续

本刊记者 王红茹

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为下半年经济工作定下基调。会议强调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并围绕这一目标,提出“制定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常态化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以及“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等一系列具体部署。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民营企业该如何把握机遇、迈向高质量发展?近期,本刊记者专访了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袁岳。

《中国经济周刊》: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是多年来的热门话题,在当前形势下再次被强调与以往有何不同?这一转变背后,蕴含着怎样的深层考量?

袁岳:与此前相比,核心的转变在于:支持政策已从框架性、原则性的指导,迈向更具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阶段。

自2023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出台至今已满3年,从这几年的实际来看,民营企业真正需要的,是可感、可及、可持续的制度性红利。因此,我认为,当下发展民营经济的突破在于以下两点:

其一,融资支持转向“真金白银”。今年1月,央行新设1万亿元民营企业再贷款,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中央财政安排1000亿元专项资金,通过贴息、担保、风险分担等工具撬动金融资源,这是对“融资难、融资贵”痛点的直接回应。

其二,市场规则转向“制度性破壁”。当前治理低价倾销、恶性补贴等行为已被上升为国家行动,将为民企创造公平、有利润的竞争空间。而“常态化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也被提上日程,直指民企现金流“血栓”问题,将从制度层面保障民企的生存底线。

总体来看,当下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通过大规模的资金直达、制度性的规则重建以及实质性的领域开放,力求在民间投资持续下滑的困局中实现根本性扭转。

《中国经济周刊》:“制定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对破除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等方面的隐性壁垒,具有怎样的实质意义?

袁岳:“制定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对民营经济的实质意义,在于以规则统一来破除隐形壁垒。

其核心逻辑是,通过标准化的法规体系,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所造成的隐性门槛,使民营企业在跨区域经营时,不再需要因各地裁量标准不一而进行高成本的个案博弈。

这一举措有助于显著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在要素获取和市场准入方面享有平等权利,从而真正实现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

可以说,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方向明确、切中要害。民营企业渴望统一、透明的规则体系,以此从根本上降低跨区域经营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中国经济周刊》:当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堵点主要在哪里?

袁岳:当前真正的堵点,并不是物理层面的关卡,而是深层的行政体制壁垒。由于行政区划的客观存在和地方本位主义驱动,各地在监管、审批等执行环节拥有较大的裁量权。

举例来说,同一连锁品牌的门店,在某地完全合规的开店标准,到了另外一个地方却可能因为当地检查标准不一而受阻。这种“规则不统一”,迫使企业不得不进行大量个案式沟通与协调,由此产生的极高隐性成本,严重抵消了全国市场本应享有的规模效应。

破解这一困局的关键,在于推进标准化建设,切实限缩自由裁量权。如果能做到“免申即享、直达快享”,企业无须跑腿沟通,只需符合客观条件即可自动享受政策红利,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营商环境优化。

以上海为例,该市建设了全市统一的政策发布平台,整合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全量政策资源,打破部门壁垒和层级限制,将全市770家政策主体发布的近万件有效政策全部纳入。在这个平台上,企业可以看到最新、最全面的政策信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特征之一,就是让政策走向统一、透明。

《中国经济周刊》: 如何通过制度设计,确保民企与国企在重大项目及资源获取中实现优势互补、机会平等?

袁岳:国家开放民企参与重大科技攻关的方向值得肯定,但目前的“门缝”仍然较窄,且需要更多闭环的制度设计。

首先,隐性“身份准入”门槛依然存在。在重大攻关项目评审中,国企拥有大量高级职称人才是其绝对优势,而民企因历史原因、人才评价体系不同,往往连参与评审的“入场券”都难以获取。为匹配行政化的评审标准,民企不得不耗费大量精力让员工去“评职称”,反而分散了对实际研发的专注。

其次,“成果归属”问题也构成深层顾虑。民企参与攻关投入巨大,若科研成果无法归属于企业、难以实现商业化应用,便失去了持续投入的动力。当前,从职称认定到成果归属,涉及人事、科技、财政等多个部门,还没有形成一条贯穿始终的政策闭环。

破解之道在于制度创新。例如,可探索“职称对冲”模式,以企业持有的有效发明专利数量、市场应用实绩等商业化指标,对冲高级职称数量的硬性要求。重心在于建立一套以“实战能力”和“应用价值”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同时,在项目立项阶段就明确知识产权共享与成果转化机制,切实保障民企“进得来、留得住、成果用得上”。

《中国经济周刊》:推动“常态化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落地的关键着力点在哪里?

袁岳:“常态化解决”表明拖欠问题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但同时也需警惕“常态化”在实践中滑向“无人问津”的风险。

常态化解决的核心在于“契约化”与“时间表”。不能因为清欠高峰过去就放缓节奏,而是应当将清欠工作视为一项长期的财务契约管理任务,设定明确的阶段性目标,如三年、五年计划,与债权人重新签订科学合理的还款协议。

这种做法符合国际商业惯例,既能稳定企业预期,也能遏制新增拖欠的“滚雪球”效应。

《中国经济周刊》:“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为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支撑。民营企业应如何借力新质生产力实现发展质量的跃升?

袁岳:民营企业的核心任务,是将先进技术转化为老百姓愿意买单的产品和服务,为社会创造价值。而政府则应聚焦打通政策堵点,比如职称壁垒、账款拖欠等,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只要政策保障到位,市场活力充分释放,中国民营经济必将在新一轮动能转换中迸发出惊人的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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