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短剧“撞脸”明星:侵权边界在哪里?

本刊记者 崔晓萌

“一部AI剧的主角一会儿是张凌赫、一会儿变王鹤棣,一会儿又成了成毅,这真没人管吗?”在社交媒体上,类似的留言不少见。

近期,易烊千玺、张婧仪等演员工作室接连发布抵制AI短剧侵权声明,称部分网络平台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明星肖像,制作和传播AI剧集,要求停止侵权并下架相关视频。这是继杨紫、肖战、迪丽热巴等之后,又一次集中的演员维权。

当AI技术让“换脸”成本趋近于零,肖像权的边界在哪里?法律与平台又如何回应这场“撞脸”危机?

“撞脸”“撞声” 乱象频发

DataEye研究院发布的3月AI剧/漫剧百强榜显示,从内容类型来看,AI仿真人剧占比由1月的38%上升到3月的85%。TOP100的漫剧中,AI仿真人剧共占85部。

数量大增之下,AI剧“撞脸”现象频频出现。在一些AI生成的剧集中,不少虚拟角色与知名演员面部特征高度相似,甚至照搬经典造型。

此前,一部高热度短剧男主角的形象模仿了罗云熙在《长月烬明》中“澹台烬”造型。随后,罗云熙团队立刻维权,最终这部短剧更换了男主形象。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明星外,不少普通人分享在社交平台的内容也被用在一些短剧中。一名网友发帖称,一部AI短剧擅自将自己拍摄的一组汉服照片,照搬到剧中,成了一名形象轻浮的配角。这一消息引发网友讨论:以后在社交平台分享照片都得谨慎了。

除了“撞脸”明星,有时候还有“撞声”。配音演员季冠霖、边江等此前相继发布声明呼吁抵制AI仿声。

甚至有商家利用AI技术仿冒明星代言、伪造明星种草视频,“坑”了不少消费者。

此前,演员王劲松发文称,其形象被某广告视频盗用,视频中的声音、口型完全看不出来真假。邓超、孙俪、薛凯琪等艺人也曾控诉AI视频给自身带来的负面影响。

对此,凭借《开端》《乘船而去》斩获白玉兰、金鸡最佳女配角的演员刘丹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直言,AI技术进入影视行业无法避免,但对于新技术的出现,应尽快出台相应规范,明确AI生成技术应用的范围与场景,保护演员的合法权益。

“神似” 明星,是巧合还是侵权

AI“撞脸”明星,是巧合还是侵权?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川川称,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大众,针对AI技术擅自“撞脸”“盗用面容”的行为,都有明确法律依据进行维权。

此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引发关注。

一名女演员因短剧角色形象与自己高度相似,将制作方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相关短剧制作方称,角色形象塑造时并未输入原告相关指令,形象相似是偶然,且争议片段短、已下架修改。此案法院判定,作为专业制作方应知原告知名度,存在侵权故意,要求赔偿演员经济损失并道歉。

跟演员神似相对容易判定,但若使用“融脸”手法,混合多位明星五官特点生成虚拟形象,甚至模拟知名人士的声音,是否也构成侵权?

陈川川称,只要生成的形象足以让公众识别为特定的某位或多位明星,同样构成肖像权侵权。

他进一步分析,此类案件胜诉可能性较高,但实际维权过程中常常面临侵权主体锁定难、损害后果量化难、平台责任界定复杂等现实阻碍和难点,维权成本较高。

对于AI声音侵权问题亦如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说,声音确实受保护,但在AIGC创作中,通常AI生成的内容并非对原素材的完全复制,这种似像非像的特征成为侵权认定的核心难点。

我们是否还需要真人演员

从AI演员出道到长视频平台搭建AI艺人库,AI技术不断进入影视行业。行业正在厘清AI演艺内容的使用边界与合规尺度。

刘丹对记者说,不会轻易使用自己的AI形象“替”自己演戏。“这有点像把自己的形象变成牟利工具,让虚拟替身替自己赚钱。”

短剧演员刘萧旭告诉本刊记者,表演的核心魅力之一就在于“不完美”,演员的“意外”——临场的下意识反应、自然的情绪爆发、细微的生理流露、现场的即兴调整,这些不可复制的“意外”,往往能成就经典瞬间。而AI仿真人出现漏洞则是纯粹的技术故障。

“演员是‘按头哭’,还是真情流露地哭,观众能够感受到。”刘萧旭说。

据DataEye数据显示,预计2026年,AI漫剧及包含AI仿真人短剧的用户规模将从2025年的约1.2亿增至2.8亿。

行业与监管层面已加强规范。4月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针对网络动画、微短剧启动专项治理,明确AI漫剧实行“先备案、后上线”制度;新规按投资额与题材类型划分三级审核标准,要求所有AI漫剧必须显著标注“AI生成”。

各大短剧平台也同步开展整治,仅第一季度就有平台累计下架违规漫剧1718部,从严整治AI短剧素材违规使用等行业乱象。

技术边界被不断定义,另一个问题也随之而来:我们是否还需要真人演员?

近期,方言电影《给阿嬷的情书》大火或许给出了答案。这部电影没有流量明星,靠着动人的故事,票房不断攀升。观众的回答十分明确:比起高度仿真的AI复刻,有真情、够诚恳、带着“活人感”的故事和演绎更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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