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本创新中心主任徐成彬:
新机制为民间资本参与基建开辟新路径


当前,基础设施投资如何有效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议题。

202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开启了全新发展阶段。在我看来,“新机制”的制度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维度:

主体重构,从国企主导转向民企优先。新机制将14个行业按市场化程度分为三类,明确要求第一类项目由民企独资或控股,第二类项目民企持股不低于35%,并通过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政策落地。

理念回归,从“重建设”转向“重运营”。新机制聚焦使用者付费,强调通过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获取合理回报,这恰恰是民营企业的优势所在。

选择机制优化,从价格优先转向综合评价。公开招标取代单一拍卖,运营方案、收费单价、特许经营期限等成为综合评价指标,为具备运营经验的民企提供了机会。

从实践成效看,截至2025年底,全国PPP信息系统累计填报项目914个,总投资约2.84万亿元。在已选定特许经营者的459个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中,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数量占比43.79%,较过去不足10%的水平有了显著提升。

尽管成效初显,但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投资仍面临现实困境。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需要多措并举。

首先,加快存量PPP项目困境化解;其次,优化民营企业参与特许经营项目分类管理清单。结合实践动态调整,特别是针对存量资产盘活项目,探索民企参与的有效路径;再次,创新金融工具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政策性金融工具应对民企参与项目给予同等甚至优先支持。商业银行可探索设立特许经营专项贷款,为民企提供全周期金融支撑。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基础设施REITs等渠道实现资本退出。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核电、水电、供水等领域项目建设,并强调竞争性领域向民营企业公平开放,这为PPP新机制更好发挥作用提供了顶层政策依据。

总体来看,当前关键在于抓好政策落实,打通堵点难点,真正让民间资本“想投、敢投、能投”,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本刊记者宋杰整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