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生态环境法典守护绿水青山

本刊记者 牛朝阁

家门口的油烟恶臭、广场噪声扰民、秸秆焚烧管控、城乡绿化树种规划……这些生态环境问题,都将在一部法典中找到法治答案。

今年全国两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正式提请审议,这部饱含民生温度、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法律,正快步走向我们的生活。

生态环境法典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我国守护绿水青山的实践,正式迈入“法典化”时代。

在3月4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娄勤俭介绍,生态环境法典是对现有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机制和规则规范的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

为何第二部法典要关注生态环境?又为什么现在编纂?答案是“水到渠成”。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类的法律超过30部,有100多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以及众多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为法典编纂打下了厚实的地基。随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用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全社会共识。

参与了立法工作的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分析称,法典以“生态环境”命名,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集中体现,它不只强调环境保护,也聚焦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为世界环境立法提供了借鉴。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在全球范围内尚属首创。它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东方智慧法治化,为其他国家平衡发展与保护带来了新借鉴。

从内容亮点来看,生态环境法典既着力解决过往遗留的生态环境问题,更重点回应当下民生关切,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烦心事。

针对餐饮油烟、恶臭异味、噪声污染、光污染等日常生活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生态环境法典“对症下药”作出详细规制:引导餐饮业合理布局,同时在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环节,明确选址相关禁止性要求并作好提示。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说,此前这些领域的污染防治,无专门的法律制度予以规范。生态环境法典的污染防治编既立足当下民生需求,又着眼行业长远发展,将实践中成熟、已形成共识的制度规则编入法典,对于仍需继续探索的内容,则作出原则性规定,为后续完善预留空间。

在兼顾当下民生温度的同时,生态环境法典也以系统化设计锚定绿色未来发展方向。

例如,将此前保护相对薄弱的荒漠等生态系统纳入保护范畴,在法典中专设江河湖泊、荒漠保护相关章节。

“这一设计不仅在结构上实现了生态保护制度的系统协调,内容也突出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凝聚着生态保护的系统性智慧。”秦天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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