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值300亿的资产保住了
山东法院助力企业“破茧重生”

本刊记者 郑雪

翔集团及下属核心上市公司齐翔腾达,是山东省淄博市的化工新材料龙头企业。受控股股东债务牵连,齐翔集团一度陷入艰难时刻。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淄博中院)主持之下,齐翔集团通过破产重整实现了“破茧重生”。

破产重整是指对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作为破产重整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角色,法院在其中如何发挥作用?未来破产审判方面,又该如何推进?

企业“重生”后,员工正在工作。

2022年11月12日,齐翔集团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300亿产值的资产保住了”

齐翔集团的危机源于其控股股东广东某实业集团。该控股股东陷入巨额债务危机,牵连到齐翔集团,职工焦虑情绪蔓延。

齐翔集团虽陷入困境,但其价值不可小觑。现实多种情况交织之下,破产重整成为齐翔集团脱离困境的可行道路。

2022年9月29日,相关债权人向淄博中院递交齐翔集团破产重整申请。在随后召开的债权人会议上,全票通过了重整计划。

淄博中院裁定山东能源集团旗下新材料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通常会提供资金、技术等,关乎重整能否成功)支付对价79亿元,取得齐翔集团80%股权,为重整成功奠定了基础。

审理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并非易事。不管是重整程序前的审查,还是和其他司法程序的协调,对于法院和法官来说,无疑是在接受事件紧急和时间紧迫的多重压力考验。

以重整案件审理周期为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重整案件的重整期限为6个月,因情况特殊,可以再延长3个月。但考虑债务风险传播的不可控性,淄博中院以晚间开庭、周末开庭等工作方式,抢时间、抢进度,从受理到通过重整计划,仅用时33天,创下同类案件全国最快纪录。

针对企业破产重整背后涉及职工安置、资产处置、债权债务清理等问题,府院联动制度也持续发力。

“企业重整是重大疑难司法案件,更是重大社会事件,也是法院不易独立应对的案件。我们坚持‘法院主导司法程序’与‘政府提供职能保障和风险管控’的原则,不断优化府院联动机制,为破产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充分保障。”淄博中院立案信访局立案二庭庭长李桐光对本刊记者说。当时还是淄博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的他,曾作为合议庭成员,全程参与此案办理。

具体来看此案,法院与工商、税务、市场监督等各部门建立起系统高效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协力破解企业纳税、职工权益保障等一系列难题。

从齐翔集团控股股东被起诉,到2023年5月齐翔集团重整结束,齐翔腾达一直保持正常生产。

通过破产重整,齐翔集团彻底摆脱债务危机的影响。不仅保障了数千余名职工的利益,还保护了淄博每年300亿产值的优质上市资产。2024年,齐翔腾达累计完成化工产品产量342万吨,超额完成年初计划;出口产品55万吨,同比增长13.6%。

齐翔集团重整成功离不开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在案件推进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多次给予指导并协调外省有关部门,促成各方达成和解,跨省执行、破产引发的争议得以妥善解决。

多措并举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主体有进有出,就像人有生有死一样属于常态。

但是,一个经营主体的退出,必须是规范而有序退出。全国多地在不断完善破产审判机制,补齐破产短板。山东法院亦不例外,面临的破产审判压力不小。

以山东法院受理的破产审判案件为例,相关案件涉事方多为大中型企业,体量较大,个别企业为当地支柱企业。山东法院充分发挥破产挽救功能,坚持“能重整不清算”原则,优先适用破产重整,最大限度保企业。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中适用重整程序审结459件,占比27.4%,重整案件适用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审判效果来看,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567件,审结1673件,通过破产处置化解债务数额8553.9亿元,盘活存量资产2939.9亿元,安置企业职工21.7万人。

值得关注的是,9月8日,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企业市场退出机制持续完善。这对法院的破产审判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全省法院将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肖彬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

肖彬进一步说,将进一步推动完善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实现省、市、县三级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实质化运作全覆盖。同时,坚持守正创新,依托数字法院建设和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等改革成果,进一步降低办理破产成本,提高破产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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