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孙庭阳
近日,某集团公司继承权争执成为热门话题。
这家公司掌握实际控制权的不是最大持股股东,而是小股东联合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公司。
什么是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这家集团公司的股权比例大致分成三份,A股东持股比例是46%,B股东持股29%,C股东持股25%。单纯从数字看,A是大股东,B和C分别是小股东。但是,B和C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成为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如何做到控制公司?
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合并计算,表决权合并计算。这样一来,B和C合并所持股权比例是54%。这一比例,已经超过50%,是能控制公司的比例。B和C能够实际支配集团公司运作,是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通过协议形成的一致行动人,并非会永远牢牢结合在一起。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时间期限;一致行动人之间有矛盾,会解除一致行动;如果其中股东股权被分割,分割方有自己的利益诉求,也可能影响到一致行动合约的签订。
以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持股比例分别是16.15%、5.58%和21.12%的3个股东结成了一致行动协议,并由持股16.15%的股东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024年12月,3个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协议解除后,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和无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拥有权利,也要履行义务。其在股东会议上按照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对董事有提名权。实控人通常会提名“自己人”当董事,当董事长、总经理;还能决定公司是否分红。当然,实际控制人不能为所欲为,不能损害公司利益。
一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信息。
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要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上市公司如果没有及时、准确披露实际控制人情况,会受到处罚。
今年7月24日,卢先锋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卢先锋是先锋新材(300163 .SZ)实际控制人,在2018年11月6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先锋新材29.8%股权转让,涉及了先锋新材控制权转让。这个信息在大约6年后,即2024年3月19日才披露。3天后,宁波证监局对卢先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称后续将根据核查情况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今年 7 月 13 日,江苏吴中(600200.SH)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查明,该公司没有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钱群山从 2018 年开始实际支配该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但是,该公司2018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实际控制人却是钱群英。钱群山隐瞒了实际控制人身份。
钱群英知悉钱群山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却隐瞒这个信息。她没有参与日常经营管理,没有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却在 2018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江苏吴中还存在着其它违法行为。
“数罪并罚”,证监会拟对公司实际的控制人钱群山处以1500万元罚款,对钱群英处以200万元罚款。
(本刊记者姚坤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