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 特约评论员 葛丰
发展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
创业投资对科技进步的助推作用不仅是巨大的,甚至可以说是先决性的。这种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是由现代科技、产业发展的特点所决定的,其内在机理简述之就是:
一方面,在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技术变革以及其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往往是间断、批量出现的,这种新态势用现代创新理论提出者熊彼特的话来说就是,“不管你把多大数量的驿路马车或邮车连续相加,也决不能得到一条铁路”,因此,仅靠渐进式的内部积累,越来越难以达到技术创新最低限的资金门槛。
另一方面,在所有外源式的资金供给方式中,传统的同时也是我国目前金融架构中占比仍然较高的间接融资,很难与现代科技创新相互适应,譬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创新的高风险性,与银行放贷的审慎性原则存在冲突。此外,创新过程中的信息是高度分散、不断变化的,甚至还具有相当隐秘性,而由此导致的高昂交易成本与非标化交易需求,与重复式、标准化的信贷供给要求亦不相匹配。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创投行业与科技、产业振兴历程一路相伴,相互促进,已成为孕育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赛道的重要力量。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使得自主创新以及为之配套的创业投资也必须主动求变、以变应变,加快走出适应大国博弈时代背景,并且适合自身发展需求的创新新路与创投新路。
中国完全有条件、有能力继承发展,走出一条创投新路的优势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包括:
其一,与其他发展中国家情况迥异,中国较高的储蓄率保证了本土货币、财政资本充裕,创业投资的自主权可以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其二,中国长期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种对金融本质的深刻认知与准确拿捏,决定了包括创投在内的金融体系目标明确、方向正确,不会重走西方国家脱实向虚弯路歧路;其三,中国经济增长潜力决定了新技术、新产业具有广阔发展空间,创业投资可发现、可利用、可共生共长的“富矿”层出不穷;其四,中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以及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坚定决心,保证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完善,包括创投资金在内的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可以持续加速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
面向未来,创业投资相关的方方面面应该牢记自身责任使命,顺应时势,大胆探索,用中国式创业投资的高质量发展,加速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24年第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