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景”“夜游”如何拓展为夜间经济

文 | 高舜礼

夜景、夜游、夜间经济,是近年来受到各地关注的消费现象。据中国旅游研究院《2023中国夜间经济发展报告》,2023年1—8月,重点监测的363座城市夜间游客规模平均恢复到2019年的110%;其中,景区夜游与2019年相比恢复程度达144.5%。据驴妈妈网发布的有关数据,2023年1—8月,该平台预订夜游产品人次超过2019年同期两成;中秋国庆“双节”,游船、演艺、主题乐园夜场等夜游人次较2019年增长73%。因此,各地看好夜游和夜间经济是有数据依据的。

也要看到,夜景夜游、夜间项目的开发投资并非遍地金银、信手拈来,游客对夜游产品和夜间消费更非来者不拒、照单全收,而是越来越有主见、越来越挑剔,这也致使部分夜间项目在其建成之日往往便是负债和亏损之时。2023年9月,国办发〔2023〕36号文件提出“盘活闲置旅游项目”,有些就属于夜游或夜间项目。

要把夜景夜游项目做好,进而扩展到夜间经济,需要遵循基本要旨和市场规律,方能减少坠入投资陷阱的可能。

坚持市场主导,把好落地基础

发展夜游项目和夜间经济有明确条件,且条件的苛刻程度高于日间经济,只有较好地把握和遵循基本规律,而不是心血来潮、仓促上马,才有可能逐步把头开好。

坚持以市场为主导,是旅游开发的基本原则,对发展夜间经济来说尤为重要。免于投资失利的最基本一条原则,就是由市场机制来决定资源配置,按照夜经济规律去考虑项目定位和配套取舍,而不是由哪一级长官的一闪念、一句话来定乾坤。夜间业态的配置,首选依据就是市场反响好,游客和居民真正喜欢。一个地方成为人们夜间喜欢光顾之处,是有诸多原因和必备条件的,包括历史的、现实的、商业的、人文的;同样,一些地方搞了夜市夜景而没人喝彩,肯定也是有诸多原因。现在一些闲置、低效、废弃的夜间项目,普遍就是没有贯彻好市场导向原则,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论证,把事情想得过于简单。

夜间经济是有条件的经济。它与经济发展水平密不可分,一个四五线城市,经济发展状况一般,夜间经济就不容易搞起来;也与当地人口集聚度密切相关,一个县城、城镇常住人口只有万把人,也很难发展起夜间经济;也与游客流量大小有关,像滇西北的丽江大研古镇、桂林阳朔的西街,游客量都是当地人口的数倍,只有过夜游客量比较大,夜游和夜经济才可能红火。2022年夏天,笔者去贵州毕节的织金县,在晚餐后漫步街头,就看到了十分兴隆的夜市场景,当时觉得不可思议,后来了解该县地理位置虽偏僻,但人口密度大。如果没有这些必要的基础条件,硬是催生和拔苗,恐怕也是事倍功半。

坚持景城融合,选准引爆区域

夜间经济火爆之处,不仅是能够聚集人流的地方,更是夜景夜游体验比较好的地方。要么是市内某一景区的周边延展区域,如南京夫子庙、上海豫园、北京“故宫以东”;要么是夜景开发较好、灯光下美轮美奂的片区,如天津之眼的海河周边、重庆市区的洪崖洞、杭州的南宋御街、成都大邑县的安仁古镇。选择这样的区域作为夜经济的首发地,容易取得星火燎原之效,再顺势续柴添火也就水到渠成了。

要取得这样的成效,就得贯彻景城融合原则。使城镇与风景、场景一体化,除了白日的自然之景,还要营造夜间的人文场景,以便把人流、景气、烟火气凝聚到一起。按照这样的思路去选点,夜间经济的集中街区应首选以下几类情形:

一是传统的商业繁华地带。这基本是老街区的概念,就是原本的历史性商业街区,如今再加以开发也算是因循传统根脉。比如北京东直门内的餐饮一条街“簋街”就很有来历,历史上老北京人曾叫它“鬼街”,是那种比早市还早、有不公开交易买卖的地方。现在一些旅游城市的夜市,大多有历史传承和根源,如新疆的昌吉夜市、和田夜市,甘肃敦煌的沙洲夜市、河南洛阳的洛邑古城。有个别地方为搞夜间经济,专门辟出一片空阔的新区,往往难以搞起来,问题可能也与此有关。

二是相对便利的交通。不偏远,不难找,自驾、公交或步行就可以抵达,如北京的王府井街区、华熙Live、大悦城,西安的大唐不夜城,台北的士林夜市等,都是位于城中交通便利之处。

三是有知名风景或人文景点所在。江苏南通的濠河沿岸,串联了城区大量的历史人文胜迹,游客可乘坐水上游船或沿河步行夜游;北京什刹海周边也是如此,其名称源于四周的十座佛刹和一湖碧水,如今这一带既有昔日的权贵府邸、四合院民居,也有大量特色民宿、文化商店、茶馆酒吧、小吃街;浙江嘉善的西塘古镇,则是白日的5A级旅游景区,夜间的休闲街市。如此一些区域,经过灯光亮化与美化,便很容易吸引夜间人流聚集。

坚持主客共享,做好休闲消费

休闲消费是夜游经济的主体,也是夜间经济的基础。这就需要考虑,一方面夜间业态的选配,应以生活性、消遣性、娱乐性消费为主体;另一方面,所考虑的服务对象应是主客共享,也就是要统筹当地居民和外来游客的需求,搞好对这两部分人的服务,以夯实夜间经济的消费基础。从国内外夜游和夜间经济较为红火的不少案例看,也都是统筹了这两个市场的需求。如日本大阪的心斋桥、道顿堀一带,北京的三里屯、大悦城,成都宽窄巷子、锦江区·太古里、邛崃文脉坊,都是立足于主客共享。

夜景夜游是夜间经济的先导。不少地方的夜间经济大都是从夜游起步,待积累到一定规模和热度之后,再拓展到其他夜间消费业态,比如餐饮、娱乐、商业等。有的地方在起步阶段,仅搞了景区的夜游,就是进行景区亮化和延长营业时间;也有地方从市民夜市起步,如吃喝一条街、小商品一条街等。待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再考虑如何向外拓展,将市民或游客纳入其中,夜间经济才能逐步做大起来。

夜间经济应该是休闲业态的集合体。它不单是夜游或夜市,而应是一个开放的夜休闲和夜消费的概念,比如夜饮、夜宴、夜娱、夜乐、夜剧、夜戏、夜禅等,诸多业态加在一起,才是夜经济。按照这样一个路子,把夜间文章做充分,夜生活才能丰富,人们才愿意前往、停留和消费。笔者认为,夜间休闲场所应尽量不收门票,除了个别夜游项目外,都应该尽量免费开放,具体收益通过个体消费来实现。

夜间经济应把餐饮娱乐消费作为重点。较普遍的做法是营造优美的夜景与氛围,在这样的场景下丰富娱乐与消费供给,让游客和市民在轻松愉悦中尽情消费。如青岛的啤酒街区、苏州的周庄、北京的南锣鼓巷,餐饮娱乐在夜间经营中都占较大比重。当然,品类与价位也应多元化,既要有如酱香拿铁咖啡、古井贡酒年份原浆冰淇淋那类的时尚产品,更应有大众化、接地气的实惠之物,如小龙虾、毛豆、二锅头、燕啤,让夜游人能够坐下来,吃一点、喝一点、品一点。这类人群壮大了、稳固了、可持续了,夜间经济也就逐步兴旺了。

坚持文旅融合,提升内涵与氛围

文旅融合是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大力倡导的文旅产业发展方向。2022年底,文化和旅游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城建部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2〕123号,以下简称“123号通知”),标志着文旅融合正在产业领域走向深入。加强文旅融合,也是夜间经济发展所应秉持的一项原则,既是提升夜间经济承载体的必要措施,也是打造魅力夜间业态的重要保障。

首先在业态上要充分体现文旅融合。正如“123号通知”所强调的,要“推动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入旅游产业链各环节”,“推动旅游演艺、主题公园、红色旅游、文化节庆会展旅游等现有融合业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着力培育融合发展的新型文化和旅游业态”。文旅融合只有实质性推进了,夜间业态才能更时尚、更文化、更引人入胜,才能更好地吸引当地居民和外地游客,尤其是年轻客群。

其次是建筑要体现文旅融合。包括房屋、建筑物、广场、建筑小品。这也是“123号通知”所要求的,“发挥文化在城市更新、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把美术元素、艺术元素广泛应用到城乡规划建设中,打造富有文化内涵和人文气息的艺术空间、生活空间、产业空间,拓展文化空间和旅游载体,增强城乡审美韵味、文化品位”。

再次是灯光与氛围也要“有文化”。夜景的搭建与营造,应该唯我独有和专属,尽量不露出复制、移植或抄袭的痕迹,若到处都是灯门灯柱灯塔、不倒翁小姐姐、打铁花之类,就很容易给人以城乡接合部和不土不洋的雷同感,就像是工厂流水线上的产品,搞得全国都是;夜景营造、灯光策划、音响选配应讲究定制化,而非简单移植和似曾相识,这不仅会让整个夜景和氛围大打折扣,而且容易引发游客对夜景的厌恶情绪;再是营造夜景一定要体现生活化、艺术化、审美化,让人觉得首先有自然之美,要有明暗对比、主副色调、主次之景,包括空间环境、建筑和内饰、产品与服务,都能给人耳目一新、赏心悦目之感,而非是炫目刺眼、震耳欲聋。很多游客到发达国家去逛夜景,有时会有一种沉醉和陶醉感,说到底就是目前我国与国际夜景水平的差距所在,也是城市管理者和夜景开发者的文化素养差距之表现。

一些地方夜景虽较喧闹和花哨,但市场反响只有短时期的虚假红火,根子也在没有搞好文旅融合。一方面,一些开发设计团队压根儿就没有审美素养和创新能力,只会东拼西凑、移花接木,或是就为节省研创成本,能蒙一时是一时,夜景造景能够流水线生产,就绝不单独定制;另一方面,部分城市决策者、文旅部门或甲方机构缺乏专业眼光和诉求,没有清晰认识到全国夜景市场的发展水平,只关注于能否落地、能否吸引客源,而提不出独立而专业的夜景见解,使得乙方即使以近乎复制、移植、克隆的手段来蒙混,也能过关。于是,甲方在不知不觉中被“割韭菜”,过不多久才如梦方醒,认识到当地所引进的夜景,其实几年前在外地就已有了。

因此,一个地方的夜游夜经济能否搞好,不能仅看开业时的轰轰烈烈,还得经得起游客评价、绩效评价、时间评价、专业评价。

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壮大夜间市场主体

任何地方要把夜间经济搞得繁荣兴旺,都离不开一批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包括开发者、经营者、服务者。反之,就不可能发展起夜间经济。

首先要尽量减轻商户的各种负担。一个片区启动运营不久,商户很难立马就赚到钱,尽量不要急于向商户收钱;否则,可能会影响商户对营商环境的判断,导致其离开。因此,良好的营商环境非常重要。

要主动为经营者和周边居民排忧解难。各地发展夜间经济,必然就要求有适合的经营环境,同时也要进行诸多方面的管制,这便会给周边居民造成生活不便,需要切实增加和改善公共服务。如米面粮油蔬菜的采买配送,生活和市场垃圾的清扫运输,废气、噪音、照明的监管等,组建环卫队、上门服务队、走街串巷的监管者就非常必要。

还要因地制宜出台扶持和奖补的措施。例如,为弥补周边居民生活所受的影响,可以减半出租经营摊位、准许市民搞汽车“后备箱市场”、减免水电和房租等,以赢得当地居民对夜市夜间经济的拥护。

夜景夜游和夜间经济关乎各地“脸面”,是国计民生发展现状的晴雨表,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新空间和新增长点,但“樱桃好吃树难栽”,“不下苦功花不开”。任何地方要想把它发展壮大起来,首先是看当地条件和基本优势,遵循市场主导原则和夜经济规律,然后才能研究具体选址和选配业态,以及项目的策划创意,而不能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否则必定会事与愿违、欲速不达。

(本文作者系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2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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