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百份银行罚单,齐鲁银行被罚1495万元、河南清丰农商行两人终身禁业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记者 郑扬波) 贷款管理是违规被罚的“重灾区”。

2024年开年,截至1月11日,国家金融监管局发布了上百份银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涉及农信社、城商行、农商行、股份行、国有大行等金融机构,以及7名银行人被终身禁业。

根据处罚信息,被罚银行在贷款管理方面存在较多违规行为。其中,贷款“三查”不到位和贷款资金挪用是处罚的主要问题。

在行政处罚的省局中,罚款金额排名前三的是齐鲁银行、邮储银行浙江分行以及宁波鄞州农商行,分别被罚1495.126802万元、 645万元和5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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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城商行的齐鲁银行,1月2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信息显示,银行因15项违法违规事实,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1495.126802万元,其中总行1375.126802万元,分支机构120万元,也是2024年开年来单笔罚款最多的一家银行。被罚的理由包括房地产贷款管理、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以及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费用等问题。

同时,有3名责任人领罚,齐鲁银行的副行长被处罚5万元并予以警告,营业管理部总经理和济南山大路支行行长也收到警告的处罚结果。

罚款金额排名第二的是邮储银行浙江分行,1月9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信息,罚款金额为645万元;此外,时任浙江分行的三农金融事业部浙江省分部/消费信贷部的副总经理被予以警告处理。

邮储银行浙江分行和相关责任人被罚理由都是以贷款违规为主,包括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挪用入股市、房市;向公务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未按工程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贷款“三查”不到位等18项问题。

罚款金额第三的是宁波鄞州农商行,被罚560万元,据梳理,这张罚单是该行史上收到的最大罚单。同时,有2位负责人被罚,时任宁波鄞州农商行行长被警告,以及该行下应支行的行长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宁波鄞州农商行被罚的原因包括违规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违规跨区域开展信贷业务、贷款“三查”不尽职、个人贷款管理不严且个贷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等12项问题。

对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监管机构先后在2020年出台《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

此外,今年来位于浙江地区的不少银行被罚,涉及贷款管理问题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的违规等问题。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390万元、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被罚205万元、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被罚150万元、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40万元。

据《中国经济周刊》不完全统计,2024年以来有7位银行人被终身禁业。时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时任河南清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客户经理、时任河南清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韩村支行行长、时任清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陈埭支行员工、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山县支行资产处置小组副股长、时任吉林银行长春青年路支行副行长,这7位银行人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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