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双碳”需推动能源密集型企业转型

文|刘昱吉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这将推动深刻的社会经济转型,而企业,尤其是能源密集型企业在建设“零碳国家”中承担主体责任、发挥重要作用。据统计,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中,电力部门占总排放量的40%,工业排放占30%,建筑、交通各占15%。工业部门消耗了全社会60%以上能源,而钢铁、建材、石油、化工等能源密集型企业占工业二氧化碳排放的80%。可见,能源密集型企业是碳排放的主体,也是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中坚力量。因此,能源密集型企业需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通过提高生产效率、调整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科技等,大力推进深度转型升级,助力我国 “双碳”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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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密集型企业转型需立足新发展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

在这个新的发展阶段,我国能源密集型企业要应对低碳节能的大趋势,在社会、经济、能源、技术体系转变的过程中抓住机遇,谋求转型发展,展现新作为。

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激发变革,能源密集型企业转型势在必行。在“双碳”背景下,能源密集型企业的发展面临诸多危机,主要体现在:一是能源激烈竞争和供给趋紧给能源密集型企业的发展设置了障碍;二是随着技术进步,能源利用效率接近技术的极限,生产效率提升的空间步入瓶颈;三是强制减排、碳关税、环境标准等方面的限制进一步挤压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四是不断涌现的低碳化生产的替代产品使能源密集型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减弱等。这就需要能源密集型企业从根本上改变生产方式和能源结构,通过低碳技术创新、寻求低碳替代原料、构建绿色生产模式等,挖掘节能潜力,促进企业的低碳化发展,推动企业走上高能效、低能耗和低碳排放的绿色生态发展之路。

低碳发展的浪潮引导资源配置,能源密集型企业转型大有可为。截至目前,全球有40多个国家和经济体宣布了碳中和的目标,并积极履行承诺,在政策乃至立法上体现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如英国在其2019年修订的《气候变化法案》中明确了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目标等。我国切实将“碳中和”理念纳入顶层设计,自去年年底,相继出台了《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并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制定了2030年前碳达峰的行动方案,锚定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构建低碳经济体系,应对气候变化,参与全球生态治理成为全球共识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这一趋势为我国企业发展提供了明确的长期导向,将深化企业领域的资源配置,引导资源向碳中和领域流动。据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测算,2030年碳达峰目标实现时,全社会预计将向零碳企业投资8.5万亿元,这些投资将拉动14万元亿产值、创造10.9万亿元GDP。能源密集型企业需要顺应潮流,在政策引领下,实现企业结构、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转型升级,挖掘低碳和零碳企业的市场空间和潜力,才能率先争取更多资源,在全球市场上抢占先机。

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创新,能源密集型企业转型前景广阔。我国在绿色能源和新能源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和关键产业链上颇具优势。技术的创新加快推动了能源的高质量发展,能源密集型企业能有效借力,实现能源结构的调整,深度参与碳中和远景的实现进程,助推企业转型升级。目前,我国水能、风能、太阳能发电机容量占世界比重均在30%左右,年均增速远超世界平均水平。同时,我国光伏领域的生产规模和市场规模居于世界第一,全球领先企业层出不穷。此外,在“互联网+”的大趋势下,能源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愈发紧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能源密集型行业的应用度不断深化,以能源互联网为核心的智慧能源系统加速形成,为能源密集型企业从单一服务或产品向综合服务转变提供技术支撑。

能源密集型企业转型需贯彻新发展理念

能源密集型企业在推进战略转型时,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努力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

第一,要坚持创新的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动力问题。能源密集型企业要将创新放在转型升级的核心位置,不断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的有机融合,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低碳发展模式。企业通过坚持创新发展,推动企业、高校、各创新主体的协同,培养一批高水平创新人才,形成一批“碳中和”关键领域的技术攻关成果,开拓广阔的低碳环保领域的新市场,从而为企业转型注入动力和活力,有效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

第二,要坚持协调的发展理念。协调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推动“双碳”目标的实现,能源密集型企业必须在转型过程中树立协调发展理念,为节能减排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通过发挥企业在区域经济、产业链协同、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的协调作用,示范性地落实政府政策、财税激励制度和监督管理等,推动整个经济社会低碳发展的实质性进展。

第三,要坚持绿色的发展理念。绿色发展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的和谐问题。能源密集型企业要在转型中注重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通过在各个环节提高资源使用率、降低碳排放,深度参与环境治理体系等,积极发挥在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低碳型社会中的作用,为实现“双碳”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要坚持开放的发展理念。开放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的问题。能源密集型企业要在转型过程中坚持对外开放,统筹“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学习国外领先的新能源和低碳环保技术,同时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为全球“双碳”的实现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提升国际话语权。

第五,要坚持共享的发展理念。共享发展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能源密集型企业在转型过程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低碳发展成果的共享。通过率先改革创新,走上绿色低碳环保之路,激发全社会的创造力和发展活力,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构建能源密集型企业转型发展新格局

能源密集型企业是碳排放和落实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主体,能否让其采取切实可行的行动是实现“双碳”愿景的关键。构建能源密集型企业转型发展新格局,需要制定战略性的规划,具化转型路径。主要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开展企业碳核算和评价分析。进行碳核算,了解自身碳排放情况,是企业制定碳减排和碳中和规划的基础,也是其加入碳交易市场的先决条件。能源密集型企业需从技术、产品及供应链等方面依据规范标准正确核算碳排放,做到碳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从而逐步建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碳核算管理,支撑企业长期的碳减排、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同时,此类企业需基于企业的碳核算和评价分析,适时开展相关信息的披露,接受相关部门和市场的监督和检验,打造行业内的示范企业。

二是强化低碳发展的顶层设计。能源密集型企业要高度关注能源转型趋势,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工作机制等方面入手,形成企业自上而下的良性循环和统一管理。组织机构上,规范企业治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在减碳工作中的定位和职责划分,以组织变革力量推动企业转型战略落地;规章制度上,结合国家大政方针,根据企业自身发展,出台碳排放管理的相关政策、办法和方案等,为企业的长期低碳化发展提供引领;工作机制上,明确各项工作的流程、标准和规范,通过减少中间环节、提高生产管理的集中度等,减少各个环节的能源消耗,促进核心业务领域的节能减排。

三是推动零碳/低碳技术的开放式创新。能源密集型企业具有很强的资源依赖性,创新基础较为薄弱,创新模式略显单一,需要突破传统封闭式创新模式,通过开放式创新整合、内化多方异质性的创新资源,支撑其过剩产能实现能源利用的提质增效。这就需要能源密集型企业通过积极开展零碳/低碳技术的开放式创新,拓展企业边界,加强与其他企业、科研机构、用户、供应商等外部创新源的合作,吸收互补性低碳技术知识资源,增强组织学习能力。此外,能源密集型企业可通过开放式创新推动碳减排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将其减碳的偏好有效转移到供应链上的其他企业,尤其是供应商企业,最大限度地消化成本,通过提质增效实现成功转型。

(作者系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重庆大学分中心研究员)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22年第15期)


2022年第15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2022年第15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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