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你想被罚50万吗?——戒掉拒收人民币现钞违法行为

《中国经济周刊》首席评论员  钮文新

中国早已进入电子支付普及时代,手机和卡也确实为我们生活带来方便。或许也正因如此,商家经常说“没有现钞”,消费者也会经常说“没有现钞”,以致现钞渐渐淡出老百姓的日常消费。但是,这样的境况会不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负面影响?今年郑州大水就给我们带来教训。当电力设施和通讯设施被大水击垮之后,手机没信号了,你该如何生活?如何去买哪怕是一瓶饮用水?所以,当出现只能以现钞支付的场景,你拿得出吗?

应当说,兜里不装些人民币现钞,或许是我们已经养成的习惯,但容易改变,兜里装点现钞不会很累。换一个方向就不一样了,商家拒收现钞,我们经常碰到,但那是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告这样的商家,告到哪去?人民银行告诉我们: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最便利的方法是:把商家告到当地的人民银行。至少,拒收现钞的商家将被处罚。

10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2021年三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13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做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交通、水电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大型商超、景区、停车场、保险公司等。

人民银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注意到以下两类情况,提醒社会公众关注。一是拒收残缺污损人民币、角币、硬币等行为属于商家服务意识或服务水平不足,不应定义为拒收现金违法行为;二是一些新业态、新交易模式的行业、商家应注意保留现金收付渠道,充分尊重公众的支付方式选择权。

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现钞是人民币的存续形式之一。只要是在中国土地上,合法商业场所拒绝收取人民币现钞违规违法。所以,人民银行提醒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服务、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责编: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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