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安全保障:从《民法典》的“自甘冒险”规则,看推行滑雪运动人身意外伤害强制险的必要性

|中华文化促进会冰雪产业与文化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北京德畅律师事务所主任  卢法孟

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工作;1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又乘坐京张高铁抵达河北省张家口市,先后考察京张高铁太子城站、国家跳台滑雪中心、国家冬季两项中心,看望慰问运动员、教练员和张家口赛区运行保障团队、建设者代表。

对冬奥会的筹办工作,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强力部署。

1月18日在北京考察时,总书记指出,体育强国的基础在群众体育。要通过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把我国冰雪运动特别是雪上运动搞上去,在3亿人中更好推广冰雪运动,推动建设体育强国。

这是推广和普及大众化滑雪健身运动的最强音,体现了党中央对全民体育运动、推动全民健康以及推广冰雪运动的关心和推动。

一、“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承诺和行动

“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是北京携手张家口申办2022年冬奥会时,中国向国际社会做出的郑重承诺。冬奥会日渐临近,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愿景也在逐渐变为现实。冬奥会成为中国推广和普及大众化滑雪健身运动的最佳机遇。

2018年,“全国冰雪运动参与现状调查”结果发布,其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冰雪旅游已进入爆发式增长的黄金时代;2017—2018年,我国冰雪旅游人数达到1.97亿人次,我国冰雪产业规模达到3976亿元,冰雪旅游收入约3300亿元,冰雪旅游项目投资规模达到5400亿元。

目前,我国累计有约2.7亿人参加冰雪运动,约占总人口的24.0%,接近实现“3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总体目标。与此同时,随着2022年冬奥会临近,未来三至五年,冰雪产业规模也将超过6000亿元。

调查结果进一步显示:大众对冰雪运动的态度总体积极,表现出较高的喜爱程度。参加冰雪运动主要依赖自发组织,占比89.6%,排名前三的组织方式为自发组织、公司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占比分别为89.6%、7.7%和5.1%;就参与冰雪运动的目的来看,排名前三的为娱乐、健康以及缓解压力,占比分别为88.7%、25.6%和24.1%。

尤其令人欣喜的是,调查还发现:年轻群体参与冰雪运动颇具潜力。83.4%的群众第一次参加冰雪运动年龄小于30岁;其中,48.7%的群众年龄小于20岁。

由此可见,冰雪运动已逐渐成为全民健身的选项之一,且大众冰雪运动已成为全民健身的时尚运动,我国的冰雪(健身)运动形势喜人,前景广阔。不论是从冰雪产业本身的发展而言,还是从全民健身提高国民身体素质的健身运动而言,我国目前的冰雪运动发展都取得了卓越的成就。

二、冰雪健身运动中,如果发生意外伤害怎么办?

冰雪运动是一项高风险的运动,大众化滑雪健身运动的安全风险也是客观存在的,冰雪健身运动的魅力与风险并存。因此,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我们还需要冷静思考的是,大众化滑雪健身运动安全保障体系建立的如何?人身意外伤害的救济渠道是否完善?

结合滑雪运动损伤的特点及原因,通过对2017—2019年1000名滑雪热爱者进行问卷调查,得出调查结果如下:

滑雪运动损伤原因调查结果是:不良心理因素导致损伤(286名),占比29.1%,滑雪运动者存在伤病(126名)占比12.8%,滑雪运动者准备活动不足(253名)占比25.8%,滑雪运动者自身疲劳(126名)占比12.8%,滑雪运动场地(64名)占比6.5%,滑雪运动当天气候条件(59名)占比6.0%,滑雪运动所用器材(68名)占比6.9%。

具体损伤调查结果是:冻伤占比为全部损伤总数的5%,身体关节损伤占比为27%,运动中产生肌肉拉伤21%,运动者挫伤与骨折占比30%,运动者擦伤占比14%,运动者脱臼占比3%。

滑雪者损伤分布特征:运动者四肢受伤(包括手、胳臂、脚、腿部)受损伤概率为67%,运动者颈部与头部受损伤概率为15%,运动者其他部位受损伤概率为18%。

结果分析:(1)滑雪运动出现损伤的原因众多,涵盖了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其中滑雪运动者自身滑雪准备不够充足成为导致滑雪运动中出现损伤重要原因。上述数据可以知运动者自身体质(25.6%)出现问题与运动准备不够充足(25.8%)占据运动者损伤原因的5成以上。另外,可知运动者的心理状态(29.1%)也是导致滑雪运动损伤出现的主要原因之一。(2)滑雪运动者出现损伤除了内部因素之外,外部因素作用也不小。当前导致滑雪者出现损伤的外部因素包括天气条件、滑雪器材、滑雪运动场地等方面。调查可知,外部因素导致运动者出现损伤(19.4%)的占据整体原因的近2成。

从上述调查结果可见,大众化、全民性冰雪健身运动的意外伤害是万万不可忽视的,并且意外伤害事故已经成为制约大众化、全民性冰雪健身运动发展的一大不利因素。大众参与冰雪健身运动发生意外伤害怎么办?成千上万的中小学生上冰雪发生意外伤害怎么办?有没有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有没有完善的救济渠道?等等,这是摆在大众化、全民性冰雪健身运动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也是我国冰雪产业、冰雪运动能不能持续性健康发展、能不能持续性蓬勃发展所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 

三、从《民法典》“自甘冒险”规则看滑雪场人身意外伤害案判例

《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编”中新增“自甘冒险”规则,体现了尊重个体自由、合理分配风险责任的理念,有利于促进全民理性、积极地参加文体活动,提高活动效率和质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一)案例、《民法典》“自甘冒险”条款的适用

案情简介:

王某是滑雪发烧友,滑雪季常常在滑雪场尽情感受滑雪的美妙,双板滑到一定境界后改滑单板。一日在滑雪时,王某滑着单板,在中高级雪道末端斜行向下滑,此时,正在她上方的李某也冲下来。李某在紧急躲闪王某时,身体失控摔倒在地受伤昏迷,事后鉴定已构成九级伤残。随后,李某将王某和滑雪场一同告上法庭,要求王某与滑雪场承担伤害赔偿。

法院审理中查明,王某滑到雪道末端游客汇聚的地方,为尽到足够的谨慎注意义务,使滑雪速度减缓;李某在王某身后,临近雪道末端时也未减缓速度,且未顾及前方滑雪者的优先权;同时,法院还查明,李某在摔倒后,(1)滑雪场工作人员及时将他送到医务室检查,后转往医院治疗;(2)在事故区域和事发时间内,滑雪场配备了充足的工作人员,一直不间断地进行安全巡逻;(3)滑雪场有专业的教练供滑雪者聘请以帮助滑雪者学习和掌握相应的滑雪技巧;(4)从滑雪场大厅入口到出口均有相应安全提示。鉴于滑雪场在各个环节中都已尽到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存在过错或过失,因此,雪场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王某和李某在滑雪过程中均佩戴雪镜与护具等装备,滑雪场作为管理者,对进入中高级雪道的滑雪者提供了必要的安全防护工具,也设置有安全员。

基于上述事实,法院认为:滑雪运动是较高风险的体育运动项目,参赛者应有相应的风险意识。李某也是多年参与滑雪运动的爱好者,对于此风险应当有所认知和预见,应认定为自甘冒险的行为;王某在雪道末端减速滑行属于正常的滑雪动作,不应认定其存在重大过失;本案亦不具备《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适用公平责任的条件,案涉情形该如何定责已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自甘冒险”规则)予以明确规定,故案件不具有适用公平责任的条件。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自甘冒险”原则的理解与适用

“自甘风险”解读:

1、“自甘冒险”原则的“前世今生”

“自甘冒险”源于“对同意者不构成损害”的罗马法格言,又称自承风险、自甘冒险,是免除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指受害者明知某些行为将会引发某些风险,但表示可以自主承担,从而在损害发生时承担相应风险,免除加害人责任的规则。

作为对侵权责任的抗辩,自甘风险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民法理论或实践所认可。现代社会中,竞技比赛、自助游、极限运动等活动的风险大量存在,但是2009年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中,“自甘风险”尚未列入减轻责任或免除责任的法定理由,有些裁判依据过错责任原则或公平原则判决被告承担一定的责任,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文体活动的开展,也限制了人们的正常交往。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新增了“自甘冒险”原则,填补了法律空白。

2、哪些活动中可以适用“自甘冒险”原则?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适用范围为具有一定危险的文体活动,可包括专业体育运动、非专业体育运动、自助旅游等户外探险活动等,当然也包括滑雪场。

3、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自甘冒险”原则?

根据《民法典》关于“自甘冒险”原则的规定,适用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01、行为本身具有风险性

从事的活动具备相关风险,且该风险是自始客观存在,其中风险性指行为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并非一定产生的损害后果。

02、主体上的适格性

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按照一般正常智力水平可以预见危险的存在,并可做出理性的分析和有效的选择。

03、主观上的明知性和自愿性

行为人应明知参与此活动存在一定的风险,仍自愿参加。自愿方式应包括口头明确同意或签订条约、合同等书面明示方式,也包括当事人以自愿参加活动的行为而表示的默示方式。

04、行为具有合法性和利益性

行为人作出的行为不是为了履行道德或法律义务而承担风险,而是为了获得某种利益而选择进入到危险中,比如为了荣誉、获得满足感、挑战自我等,但不可违反公序良俗,必须符合社会善良风俗、日常习惯和行业规则。

4、如果在滑雪场滑雪中受伤,哪种情况下,可以要求雪友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若造成他人受伤的雪友对受伤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可以要求他(她)承担赔偿责任。

四、健康持久的大众化、全民性冰雪运动需要有一个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和一个完善的意外伤害的救济渠道

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和一个完善的意外伤害救济渠道,对于我国冰雪运动的健康发展是非常重要的。但事实上,缺乏健全的安全保障体系和完善的人身意外伤害救济渠道已成为我国冰雪产业和冰雪运动当下的一大痛点。

冰雪运动具有极高的风险性,需要冰雪运动场地内配置有专业的安全救护设施和专业的技术指导人员、专业的医护人员和安全保障人员等来应对冰雪运动中的意外情况,而目前我国的冰雪运动安全救护措施还有所欠缺,大众化、全民性冰雪健身运动的意外事故不断发生并且不能够得到科学的急救,尤其是冰雪运动的初体验者,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冰雪运动管理人员难以做到一对一安全教育,人身意外伤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冰雪運动爱好者的参与积极性,也导致了冰雪运动后备人才资源稀少。作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群体的广大的青少年,由于家长对冰雪运动安全性问题的担心,很多人不鼓励孩子从事冰雪运动。正是冰雪运动的风险,严重影响了冰雪运动者的参与热情,减少了冰雪运动人口的增加,阻碍了大众冰雪运动的发展。

在安全保障体系不能一步到位的情况下,健全和完善意外伤害的救济渠道就显得尤为重要。

但目前,我国大众化、全民性冰雪健身运动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后的救济渠道却是严重缺失的:

(一)冰(馆)雪(场)按要求每年投保公共设施强制险,以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对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给予适当和必要的救济。但由于冰雪运动场馆经营的特殊性,尤其是滑雪场,一年的经营时间只有短短的几个月,摊入年收入中,则往往经营惨淡,赢利的少,亏损的多,其投入产出比远远低于预期。因此,其投保额度有限,救济范围远远不能够涵盖人身意外事件的赔偿(或补偿)。另一方面,作为我国冰雪运动的最大贡献者,要求冰馆雪场经营者对颁颁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承担更多的责任则即不公平也不现实。

(二)国内一些保险公司针对冰雪运动的特点,也陆续推出冰雪运动人身意外伤害类保险业务。但由于落实不力、宣传不够,该类保险业务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其效果也不理想。更主要的是,目前已有的该等保险业务属于消费者自愿购买,因而,实际中主动购买该等保险的上冰雪者只是参与冰雪运动总人数中的极少一部分。甚至有的冰雪场馆经营者因为推销该等保险业务而被消费者投诉、举报。

(三)大众化、全民性冰雪健身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救济渠道的不完善,又产生了大量的诉讼纠纷。而层出不穷的人身意外伤害的诉讼纠纷,反过来又成为全民性冰雪健身运动健康发展的负面影响和消极因素,制约了全民参与冰雪运动的热情和积极性。

满心欢喜地参加冰雪项目却突发意外,无论是自己受伤还是导致他人受伤都是令人后悔无奈的事情。如何避免伤害的发生,是滑雪者和滑雪场经营者都应该考虑的问题。

北京房山法院的法官审理多起发生在滑雪场的人身意外伤害案例后,特别提醒滑雪者和滑雪场经营者在冰雪娱乐活动中要将安全意识放在首位。其中,对滑雪者的建议是,滑雪系危险系数较高的运动,滑雪者要做到:

第一、配备正规的滑雪器具、穿好滑雪服、佩戴好护具。

第二、根据自身水平选择适合的滑雪道,按照规定要求上道。

第三、购买保险,如果门票未包含保险,建议滑雪者自行购买滑雪运动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事故发生后,滑雪者要保留好证据,尤其是事故现场证据,应第一时间拍下现场照片。此外,还要保留好门票、入场券等证据。

对滑雪场经营者而言要做到:

第一、在可能出现危险的地方设立警示标志、温馨提示,告知滑雪者风险的注意事项。

第二、配备安全巡查员,定期对安全巡查员进行培训,对危险出现的紧急应对措施进行全面培训。同时还要设置医务室,以便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补救。

第三、规范硬件设施,确保安全护栏等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及时清理雪道上的冰渣,避免雪质不合格、滑雪道结冰、坑洼不平和存在严重死角等直接影响安全的情况出现。

五、推出大众化、全民性冰雪健身运动人身意外伤害统一强制保险,是完善冰雪运动意外伤害救济渠道的重要举措

针对大众化、全民性冰雪健身运动的特点,立足于大众化、全民性冰雪健身运动的健康发展,高屋建瓴引导和推动大众化、全民性冰雪健身运动,推出大众化、全民性冰雪健身运动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完善冰雪运动意外伤害的救济渠道,是十分必要的。

(一)推出大众化、全民性冰雪健身运动人身意外伤害统一强制保险,是全民积极参与冬奥、体验冬奥的需要,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需要,是冰雪运动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厂矿、进部队、进家族的需要;

(二)推出大众化、全民性冰雪健身运动人身意外伤害统一强制保险,是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安全保障,是深入实施冰雪运动“南展西扩东进”战略、推动冰雪运动向四季拓展的巨大动力,是推动冰雪运动和冰雪产业健康发展的强大保障;

(三)推出大众化、全民性冰雪健身运动人身意外伤害统一强制保险,是化解纠纷和矛盾的有效途径,是完善冰雪运动意外伤害救济渠道的有力举措。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