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话题 | 数据也是生产要素,如何共享、流通和确定

数据要素市场化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周琦 ︱全国两会报道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20年第10期)

日前,中央第一份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公布,数据首次被正式纳入生产要素范围,并提出了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3条具体建议。

这是中央首次将数据和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传统生产要素并列。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生产要素的重要性和时代性,明确将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写入政策文件,是要充分发挥数据这一新型要素对其他要素效率的倍增作用,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使大数据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未来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重点在哪些方向?当前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还存在哪些问题?以现有的技术是否能解决?今年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以及业内专家学者就此话题进行了建议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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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成为生产要素,意味着什么

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总量达到31.3万亿元,占GDP比重超过三分之一,达到34.8%,占比同比提升1.9个百分点。数字经济发展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7.9%,超越部分发达国家水平。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19》蓝皮书预测,到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总体规模或接近36万亿元。

在数字经济规模保持快速增长、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大背景下,《意见》应运而生。《意见》提出,要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并强调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

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南京邮电大学教授王春晖认为,数据要素市场不是一个单独的要素市场,而是一个横跨各领域的综合要素市场,涉及数据的驱动和引领,均需要与数据要素市场融合。

“我以为应当重点关注两大问题,一是关注数据要素市场的分类和系统管理,提高各产业体系中原有要素的价值转化效率,进而促进生产效率的提升;二是关注数据本身所产生的新价值,促进传统要素市场的数字化升级,这是加快培育分类数据要素市场,全面提升数据要素价值的关键所在。”王春晖说。

在数据要素市场化的过程中,哪些领域首先会迎来机遇、面临变革?

全国人大代表、浪潮集团董事长兼CEO孙丕恕关注用大数据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他建议由地方政府牵头,梳理并聚合平台建设所需的资金、数据、金融产品等关键要素,整合政府数据、互联网数据资源、企业经营数据,打造“聚合型”和“智慧型”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平台,帮助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不见面、纯信用、快速到账的贷款服务。

作为金融科技公司,百融云创董事长、CEO张韶峰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分析,那些对信息、数据依赖程度高、线上化程度更高的领域,肯定是首先受到影响和受益的领域。

“由于金融本身的生产、流通、应用等领域越来越线上化,加之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金融一定是会受到数据市场化发展强烈影响的领域。”张韶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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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共享难、流通难,如何解决?

虽然数字化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不过还有诸多难题待解。其中,“信息孤岛”导致的数据共享难、流通难,就是难题之一,也是数据市场化亟须解决的问题。

《意见》提出,要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支持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推动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

“数据本身非常重要,但是所有权很分散。个人、企业、政府机构、大的互联网公司,都掌握大量的数据。我们宏观上要求数据市场化,但是在执行层面如何市场化、如何鼓励这些掌握大量数据的主体拿出来,还需要相应的政策措施。” 张韶峰表示,当前数据安全和保护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一方面强调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一方面宏观上提倡数据要素市场化,二者如何共生共荣,可能是制约数据要素市场化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客观上,掌握着大量数据的主体,对数据应用的市场化比较谨慎,不知道数据怎么样流动不违法违规。这种情况下,如何平衡好信息保护和数据流动之间的关系,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实现数据市场化,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张韶峰说。

数据要素如何定价也是一个问题。数据信息可以无限复制,价值也不好衡量,无法定价也会导致交易受限,或者无法交易。“这些细节和操作层面的问题,都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上海、广州、贵阳等地的大数据交易所都不是很成功。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掌握数据的主体不愿意将信息放在平台上流动。”张韶峰说。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也把目光投向数据共享。他认为,数据治理的核心问题,是数据共享。他建议建立“公共数据社会化共享”管理平台,将“信息孤岛”转向跨领域、跨地区、跨层级、跨业务等数据资源的协同管理,实现全面采集、全程、全景覆盖。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工程师袁博建议,从政府层面来说,应当成立市场监管运行组织并建立相关机制,明确包括第三方数据交易机构、数据源机构等在内的数据交易主体的资质和权责,制定数据交易的负面清单,对数据交易市场的价格进行调整和优化,保障数据流通的合规性和安全性,防止数据垄断与滥用。此外,可以引入数据交易登记机制,鼓励全社会借助数据交易机构实现数据的合法合规交易,在满足市场对于数据流通强烈需求的同时,确保数据及交易过程的可追溯、可审计。

其实,在明确第三方数据交易主体的资质方面,此前我国已进行过相关探索——发放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牌照。

不过,数据运营企业的牌照化、备案化,当前还任重道远——在个人征信业务牌照方面,除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持股36%的百行征信,尚未有其他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拿到牌照。

业内人士认为,要想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数据运营企业的牌照化、备案化非常重要。但当前一些数据运营企业依托互联网形成自己的业务闭环,业务上和公司治理结构上不具有第三方征信的独立性,存在比较严重的利益冲突,使得央行在个人征信牌照等方面态度谨慎。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董事长杨杰表示,在建设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实践中,现存问题主要在产权制度、标准规范、交易平台、治理机制等四方面。为解决这些问题,杨杰建议,一是优先推动与个人无关的非敏感数据交易流通,助力各行业转型升级。二是引导鼓励社会各类创新主体加快数据交易流通相关技术研发应用,强化技术保障。三是构建安全高效的数据交易体系,支撑数据要素跨行业、跨地域流通。四是完善法规政策及监管体系,确保数据交易流通健康有序。五是完善公共治理相关数据的流通应用体系,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企业的数据不出本地,能不能共享?

在生产、分析数据的过程中,如何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私密性,一直以来也是各界担心的问题。

王春晖介绍,在网络和数据时代,海量的数据和信息以聚合形式存在于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移动智能终端等网络平台,数据从开始生成的时候,就与数据主体处在一种分离的状态,作为数据主体根本无法了解和知晓自己的信息和数据在何时、何地、被何人、以何种方式非法收集、控制、处理和传输。

此外,明确合规合法使用数据的边界,也需要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在信息保护和使用方面,我们也希望监管部门能够明确合规合法使用数据的边界,让掌握信息的人,能够放心地将数据拿出来流通。”百融云创董事长、CEO张韶峰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

《意见》提出,要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制定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推动完善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

王春晖认为,数据保护的核心不在于“数据”本身,而重点在于如何规制数据的控制者对公民或企业数据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等行为。

全国政协委员、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递交了加速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的提案。他认为,应加强数据的安全和隐私保护,从“法不允许不可干”到“法不禁止皆可干”。尽早界定监管框架和边界,例如哪些数据涉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不得共享或交换等。同时, 统一数据监管标准:从全国范围明确数据监管的标准和红线,以防各类规则不一,影响执行和效率。

此外,李小加还建议尽快进行数据确权,“万物互联迸发海量数据,很难确定数据的拥有者。对数据属性管理太早、太严、太窄都会阻碍数据产业发展。”


 

2020年第10期 《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2020年第10期 《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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